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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2023年委托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 来源: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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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委托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

岗位:从事统计调查、撰写政务信息、调查信息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较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公文写作、行政管理、文秘类相关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户籍地为洱源县或常驻洱源县已婚已育者优先。

(六)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923日至9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兴源路33号(洱源县城街心花园农行茈碧湖分理处院内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872-5125266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

(二)初审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资质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由我公司组织的考试。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终审资格审查

终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规定执行。

(六)政治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政治审查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文秘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办公室工作情形的。

(七)聘用

由我公司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将招聘人员派遣到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工资2600.00/月(含养老和工伤保险)。试用期结束一经录用,工资待遇为3500.00/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统计局洱源调查队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872-5124177)。聘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除。

五、本公告由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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