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洱源县经四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洱源县经四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地点:洱源县县城东北部
三、建设单位:洱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洱源经四路建设项目北起于规划纬一路,南止于腾飞路,道路沿海尾河东岸由北向南展线,建设道路全长为1885.198米,道路宽度24米,设计速度:30km/h,道路为城市支路,为双向四车道;建设纬二路桥,桥面宽度24米;建设运亨二路桥,桥面宽度16米;建设沿线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0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81%。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设备车辆清洗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道路和桥面径流。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扬尘。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垃圾和管道淤泥。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等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过程中产生的路面径流及桥面径流经排水渠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洒水、采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量。运营期扬尘采取定期打扫路面,洒水抑尘等措施。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敏感点施工厂界设置2.5米的硬质隔声板,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交通噪声采取限速、加强路面维护、加强交通管理、绿化降噪措施等。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回填和覆土,其余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运营期路面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由环卫人员对路面保洁和清扫,沿线雨污管道清掏污泥委托清掏单位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3年9月26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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