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项 目 单 位:洱源县水务局
编 制 单 位: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洱源县内各地区因受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各片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差异较大,东部的弥苴河流域水利化程度也较高,县内的主要骨干水源工程都集中分布在该区域内,灌区渠系配套及供水设施相对较完善;而处于县境西部的黑惠江河谷地区,水资源极为丰富,但因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特殊、经济基础薄弱,是洱源县内的主要贫困区,水利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缺乏骨干水源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现有水利设施简陋、落后,灌溉供水保证率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工程性缺水较严重。
供水不足已成为制约该地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洱源县黑惠江片区水资源利用规划报告》提出,该片区内主要规划了中型土官村水库、新坪水库以及小(1)型雪梨树水库、文开水库、立坪水库等水源工程。土官村水库属规划安排的近期开发项目,水库功能为“以农村人畜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工业供水”,由土官村水库承担的主要供水任务是解决水库控制范围内黑惠江河谷片区的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供水,兼顾炼铁片区的工业生产用水。土官村水库地处灌区西部的平头河(又称向阳河)中游,水库坝址位于平头河与其支流自立沟河交汇口上游约0.5km处,库形条件较好,具有位置高、水质好、淹没影响小、工程投资省等特点,具备中型水库的建坝地形、地质条件,可控制该区域内黑惠江河谷地带的大部分耕地,2010年,为解决西南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大幅度增强抵御特大旱灾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编制了《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发改农经[2014]2023号文批复),土官村水库属其中的重点水源工程之一;该工程还被列入了《云南省“十二五”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全国中型水库“十二五”建设规划》、《全国水利扶贫规划》、《云南省小康水利建设规划》以及《云南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
在《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政发[2017]25号文批复)、《大理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大政办发[2016]82号文批复)以及《洱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洱源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土官村水库工程作为省、州、县水利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骨干水源工程项目,计划于“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土官村水库是经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论证后提出的解决当地农业灌溉缺水和农村人畜供水、工业生产用水的最佳途径,该工程的兴建可使灌区灌溉缺水问题以及长期以来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同时还可兼顾当地工业生产用水,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扶贫济困和社会经济面貌的改变,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地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灌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以,兴建土官村水库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规定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云南省转发的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的相关原则。凡人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瓦砖、燃煤发电、修建公路和兴修水利设施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单位或个人是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损毁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根据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原则,由生活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复垦。本项目洱源县水务局为复垦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在此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本工程建设损毁土地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状态。洱源县水务局为能够更好开展项目复垦工程,现委托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其编制《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为确保洱源县土官村水库的施工能顺利推进而设,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工程总工期为48个月,历时四年,其中准备工期2个月,工程完建期3个月,导流工程和主体工程施工期为43个月,按相关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规定,本项目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 2 年,在使用期满前 3 个月内,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应依法向当地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根据项目现场踏勘及业主介绍,本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尚未开始动工,即本项目临时用地的服务期限为方案编制时间开始算起,即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本项目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临时用地服务年限+复垦工期+监测期=24个月+6个月+24个月=4.5年(51个月)(2023年1月-2027年6月)。
1)项目区用地情况
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面积为1.6637公顷。
2)土地复垦区及复垦责任范围
根据规程及本项目特点,复垦区面积为1.6637公顷;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6637公顷。实际复垦的土地面积为1.5747公顷。
到目前为止,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未开工建设,未造成相关土地损毁。项目拟损毁土地面积1.6637公顷。损毁方式为压占,损毁程度为重度。主要损毁土地区域为洱源县。详见表1-1。
表1-1项目拟损毁土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hm2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小组 |
临时用地 |
功能分区 |
损毁情况 |
损毁方式 |
损毁程度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 |
合计 |
|
河流水面(1101) |
内陆滩涂(1106) |
|||||||||
西山乡 |
立坪村民委员会 |
菖蒲、向阳村民小组 |
地块一 |
弃渣场 |
拟损毁 |
压占 |
重度 |
0.1215 |
1.5422 |
1.6637 |
2.4 土地复垦目标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6637公顷。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项目最终拟复垦土地1.5747公顷,拟复垦为乔木林地1.5747公顷、保留沟渠0.0890公顷(保留沟渠为弃土场的截排水沟、挡墙保留),计算复垦率为94.65%。
根据复垦责任范围确定的分析,本方案确定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6637公顷;根据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拟复垦土地面积为1.5747公顷,复垦率为94.65%。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表1-2。
表1-2 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hm2)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复垦前 |
复垦后 |
变幅 |
||
03 |
林地 |
0301 |
乔木林地 |
0.0000 |
1.5747 |
1.5747 |
11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101 |
河流水面 |
0.1215 |
0.0000 |
-0.1215 |
1106 |
内陆滩涂 |
1.5422 |
0.0000 |
-1.5422 |
||
1107 |
沟渠 |
0.0000 |
0.0890 |
0.0890 |
||
合计 |
1.6637 |
1.6637 |
0.0000 |
(1)静态投资
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48.737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2.3480 万元,其它费用24.0179 万元,监测与管护费用0.9806 万元,基本预备费1.3910 万元。土地复垦面积1.5747公顷,亩均静态投资为20634元。
(2)动态投资
动态预算基础为静态预算资金,本复垦方案价差预备费率r取7%,经计算,价差预备费为7.1591 万元,动态投资55.8966万元,土地复垦面积1.5747公顷,复垦土地亩均动态投资为23664元。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
||||||||
单位名称 |
洱源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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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大理州洱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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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吕成贵 |
联系电话 |
13887203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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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
项目性质 |
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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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 |
大理州洱源县西山乡 |
|||||||||
资源储量 |
— |
生产能力 (或投资规模) |
4.9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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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矿区范围 批复文号 |
— |
项目区面积 |
1.6637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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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H1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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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 使用年限 |
2年(2023年1月—2024年12月) |
土地复垦方案 服务年限 |
4.5年(2023年1月-2027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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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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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陈涵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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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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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云南省土地学会 |
编 号 |
乙测资字5311945/53202100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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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 磊 |
联系电话 |
1589456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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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编 制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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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专 业 |
单 位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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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凡迪 |
工程师 |
测绘工程技术 |
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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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硕 |
助理工程师 |
测绘工程技术 |
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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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红 |
助理工程师 |
测绘工程技术 |
云南导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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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
土地类型 |
面积(h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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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
林地 |
乔木林地 |
- |
- |
- |
- |
||||
灌木林地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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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 |
其他草地 |
- |
- |
-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农村道路 |
- |
- |
- |
-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河流水面 |
0.1215 |
- |
0.1215 |
- |
||||
内陆滩涂 |
1.5422 |
- |
1.5422 |
- |
|||||
合计 |
1.6637 |
- |
1.6637 |
-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hm2) |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
损毁 |
压占 |
1.6637 |
- |
1.6637 |
|||||
挖损 |
- |
- |
- |
||||||
压占、挖损 |
- |
- |
- |
||||||
小计 |
1.6637 |
- |
1.6637 |
||||||
占用 |
- |
- |
- |
||||||
合计 |
1.6637 |
- |
1.6637 |
||||||
复 垦 土 地 面 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hm2) |
||||||
已复垦 |
拟复垦 |
||||||||
林地 |
乔木林地 |
- |
1.5747 |
||||||
合计 |
- |
1.5747 |
|||||||
土地复垦率% |
94.65% |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
一、复垦工作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临时用地使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因此,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根据项目现场踏勘及业主介绍,本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尚未开始动工,即本项目临时用地的服务期限为方案编制时间开始算起,即2023年1至2024年12月。 该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临时用地规模、地点、范围或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或对原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订。 复垦工期:本方案复垦工期为0.5年,即2025年1月-2025年6月。 监测管护期:监测管护期2年,即2025年7月-2027年6月。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023年1月-2024年12月,复垦期为2025年1月-2025年6月,监测管护期为2025年7月-2027年6月,故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4.5年,即2023年1月-2027年6月。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6637hm2。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项目最终拟复垦土地1.5747hm2,其中复垦为乔木林地1.5747hm2、保留沟渠0.0890hm2(保留沟渠为弃土场的截排水沟、挡墙保留),土地复垦率达94.65%。 本方案复垦服务年限为4.5年(2023年1月-2027年6月),本方案根据服务年限分一个阶段进行,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各年度复垦工作计划如下: ①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建设期,主要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主要负责损毁土地情况、防冶措施实施情况等监测)。除此之外,还需对各临时用地产生的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 ②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使用期,主要对各临时用地产生的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 ③2025年1月~2025年6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全面复垦期,复垦工作量:土壤重构工程:编织袋填筑方量366.01m3、表土调运4724.1m3、表土回填4724.1m3、林地施用商品有机肥1.5747hm2,种云南松4724株、种植车桑子4724株,撒播草籽1.5747hm2。 ④2025年7月~2027年6月:该阶段主要对复垦区进行监测。监测与管护工程:对林地进行管护。 二、复垦工程量计划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6637hm2。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项目最终拟复垦土地1.5747hm2,其中复垦为乔木林地1.5747hm2。本方案设计的工程主要有: 1、土壤重构工程 (1)土壤剥覆工程:编织袋填筑方量366.01m3、表土调运4724.1m3、表土回填4724.1m3; (3)土壤培肥工程:林地施用商品有机肥1.5747hm2; 2、植被重建工程 (1)植树:种云南松4724株、种植车桑子4724株,撒播草籽1.5747hm2; 4、管护工程 本方案设计管护期为2年,对林地进行管护。 土地复垦工程中所需表土以工程建设过程中预先对占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管理的土壤为覆土源,不进行异地客土,不产生新的环境破坏;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按照该方案及时进行建设或治理。为保证土地复垦方案工程设计的完整及实施效果,土地复垦应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开展实施。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复垦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开发建设项目所造成的土地和生态环境破坏,审批后的方案由洱源县水务局(复垦义务人)或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受当地或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必须重视并完成以下工作: —项目单位应健全工程项目的土地复垦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土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学习《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意识;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各项措施;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监督方法上采用建设单位定期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土地复垦方案的完全落实。 —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单位应主动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地方土地行政监察机构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疫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监督执行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措施。 —对已复垦的土地要加强管理、维护,防止其他人为破坏。 2、资金保障措施 资金落实是土地复垦工作成败的关键。做好项目建设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保障措施,本方案将从资金的计提、存放、管理、使用、审计等环节落实资金保障措施。 a)资金来源 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投资应在建设总投资中列支;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资金,保证方案实施。 复垦费用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括各种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实施的费用。复垦费用按照国土资发【2006】225号规定:“土地复垦费要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足额预算”。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复垦费用,全部由洱源县水务局承担。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情况有与方案重大不符之处,将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合理调整复垦资金预算,以保证复垦工作的正常进行。 b)计提 本方案复垦费用建议一次性计提的方法计提土地复垦资金。为确保复垦资金的全面到位,企业应在复垦费用预存计划开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专款账户。 c)存放 企业每年列入建设总投资的土地复垦资金采用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为确保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土地复垦资金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与企业共同管理。 1)建立共管账户 洱源县自然资源局、洱源县水务局、当地银行共同建立土地复垦资金共管账户,具体操作由土地复垦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可具体指定熟悉财务流程的专人负责复垦资金的计提、转划、管理。 2)共管账户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责 每年年底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垦资金动态投资总额确定的计提标准将资金转划至共管账户内;负责统计企业完成复垦工作投资、支出金额;在10日内将企业缴纳、支出复垦资金的财务凭证送至自然资源监管部门实施备案;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对专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的数据、凭证。 d)管理 1)采用三方监管 共管账户管理是保证资金安全、复垦工作顺利实施的切实保障,复垦资金管理采取企业、自然资源部门双方共管和第三方(银行)监管的制度。 2)资金的支出管理 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专门用于本项目复垦工作实施,不得挪作他用。共管账户内的资金由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只有获取相关付款指令后才可实施资金的划转。该付款指令应由企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协商确定。 e)使用 1)严格项目招标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复垦工程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投标制度。 2)遏制项目资金的粗放利用行为。土地复垦工作切实关系着人民的经济收入,每一分复垦资金都应落实在复垦项目中,杜绝项目资金的粗放利用现象。在复垦资金的使用中,将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制度同步实施,使复垦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3)杜绝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现象。大理州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配套工程、综合开发等名义将复垦资金变相的挪作他用。 4)严格资金拨付制度。在复垦工程完成后,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在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资金才予以拨付。 3、监管保障措施 a)政策措施: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清土地复垦在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取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各项有利条件。2)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土地复垦的奖惩制度。3)加强监督,对复垦后的土地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b)管理措施: 1)抓好资金落实,严格审查资金的应用情况;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计划管理;3)严格执行本土地复垦方案,加强对未规划土地的管理,禁止随意开发;4)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5)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6)加强复垦后的土地利用与保护工作。 4、技术保障措施 a)落实设计: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具体的测量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土地复垦方案和工程设计要作变更,则必须办理相应地报批手续。 b)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方须聘用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工程监理,严把质量关。监理单位定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报告。 c)工程竣工前必须验收土地复垦工程,以达到土地复垦方案既定的目标、内容。 d)加强管理机构人员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效益,节约成本。 e)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包括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年度施工计划、总结、表格和文件等,各项复垦措施经费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验收的全部文件、报告、表格资料。 |
投
资
估
算
投
资
估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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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
测算依据 |
1、估算编制依据 (1)项目规划工程量及相关图纸、资料; (2)财建〔2011〕128号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 (5)当地物价部门、物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价格; (6)土地复垦的实际情况。 2、基础单价编制依据 a)人工单价确定: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项目所属区域均属于六类工资地区,经计算,人工单价:甲类工52.05元/工日,乙类工39.61元/工日。 b)材料单价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其他材料的价格参考当地2022年12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在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台班费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估算单价=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动力燃料费。 d)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中的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项目投资估算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四部分。 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⑴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①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② 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措施费。 ⑵ 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⑶ 利润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照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3%计算。 ⑷ 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税收计取办法,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本工程项目用地为农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已作了相应调整后税率为9%。 2、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和运杂综合费率;安装工程费按照预算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3、其他费用计算 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业主管理费组成。 4、投资概算 根据计算,本方案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6637hm2,拟复垦土地面积1.5747hm2,复垦土地静态投资总计48.7375万元,动态总投资总计55.8966万元,静态亩均投资为2.0634万元/亩,动态亩均投资2.3664万元/亩。 项目土地复垦费用投资估算总表
5、复垦费用安排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建设周期在三年以下的项目,需一次性全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且要求在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前一年预存完毕。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年,本项目土地复垦费用建议一次性交清。项目土地复垦费用来源于项目总投资。 土地复垦费用由复垦义务人存入共管账户(复垦义务人及负责监管的自然资源部门),即第三监管方银行,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的要求完成阶段土地复垦任务后向监管部门提出阶段验收申请。 验收合格后,复垦义务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提取相应费用。复垦费用具体的存入与支取方式方法等按照复垦义务人及监管部门共同鉴定的土地复垦监管协议执行。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及投资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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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作为补充生态用地的来源,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复垦项目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保证复垦项目的实施,还需要各方努力。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a)复垦项目的实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同时做好复垦区周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b)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或本方案未考虑到的复垦区,业主单位须及时与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c)复垦项目实施过程,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完毕,应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d)设立复垦项目领导机构,应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权益。
e)复垦区周边分布有基本农田,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避让周围基本农田,若不能避让,责需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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