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认定标准
(一)非营利性。在新建或分类登记管理时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条件达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办园条件达到幼儿园建设基本标准(条件),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有关证件(民办非企业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园内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年检合格。办园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园务管理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无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科学保教,无“小学化”倾向;幼儿园近三年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四)收费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参照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取,在执行前1个月报批准办学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收费合理规范,无乱收费行为。
(五)服务社会。面向社会开放,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家
长不同选择性需求,家长、社会对幼儿园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好。
二、认定程序
在州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扶持和管理遵循“积极引导、自愿申报、评估认定”的原则,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现有民办幼儿园申请办成普惠园的,认定程序如下:
1.自主申报。民办幼儿园依据认定标准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符合标准的,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镇乡中心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自评报告、《洱源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备查。
2.县级认定。镇乡中心学校在《洱源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签署意见后,于当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书面申请、自评报告、《洱源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表》交到县教体局成职教办公室,每年6月底前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资质评审。
3.公示公告。每年7月底前评审通过的名单必须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4.上报备案。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将认定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报州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当年教育事业统计。
(二)新申请举办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认定可按照上述认定程序,与设立审批同步进行,不将年检合格作为其必备条件。
三、动态监管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认定后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认定有效期内不得自行调整保教费标准。
(二)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每年需进行自检自查,并于当年9月底前向县教体局成职教办公室提交一份自查报告,报告重点为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县教育体育局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进行动态监管。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年检不合格、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挪用财政补助经费等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恶意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扶持政策
各镇乡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县有关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扶持,支持幼儿园扩大办园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保教质量。
(一)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副本“年检记录”中标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规范化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财政奖补资金须用于幼儿园发展,重点支持补充玩教具、绘本图书和保教生活设施、园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教师培训和能力提升等。
(三)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各级要支持和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强化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
(四)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安排乡镇中心幼儿园与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传授科学管理和保教经验,辐射带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内涵发展、质量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快工作推进。各镇乡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工作监督。各镇乡要督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招生规模、师资情况、收费标准等定期予以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督促和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年检、审计、督导等方式,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动态监管。
(三)精准实施奖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关信息通过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和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上报。加强奖补经费的分配、下达和管理,确保奖补经费足额、精准兑现,规范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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