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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三营漂浮育苗基地公开招租公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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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三营漂浮育苗基地


公开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YNQH2023-43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三营漂浮育苗基地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所位置:洱源县三营漂浮育苗基地

2、标的面积情况此次招租地块总面积63641.61平方米,合95.46亩(办公区房屋不再另计租金,按占地面积一并出租),地面附着的漂浮育苗大棚198个属州烟草公司洱源分公司资产,不在此次招租范围。

3、竞租起始价:土地招租底价为1000元/亩ž年。

4、租赁期限:5

5、标的物使用范围:仅限用于烤烟漂浮育苗(具体要求请于报名前咨询烟草公司,联系电话:代工13330553747)。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117: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117:00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竞租时间:2023年1251430。

七、竞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竞租报名要求:

8.1竞租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8.2竞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扫描件;

8.3竞租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扫描件;

8.4竞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1)竞租人须提供近年内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经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2)竞租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经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8.5竞租人需完全响应本项目招租需求相关内容(自行承诺,且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8.6竞租人竞得标的后,地上附着的198个漂浮育苗大棚须无条件同意州烟草公司洱源分公司的处置方案。

8.7 5年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将租赁的资产完整交回出租方,承租人在基地上建设的大棚等设施(含198个漂浮育苗大棚),有需自行撤走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安全责任。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保证金金额:47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12416: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竞租人竞租多个标的时须分开交纳保证金,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序号,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必须由基本账户转入,且与竞价者的名称一致,逾期未缴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二、竞价招租规则:

1.本次竞价招租采用增价竞租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租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招租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招租活动中,竞租人竞得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后,出现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定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委托方有权取消交易,同时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我公司支付200000元的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项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保证金。

5.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若违约的,保证金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四、竞价招租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电话:

洱源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周女士 13987229943

云南启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魏熙庭   1388847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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