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的通知》(云环督字〔2023〕4 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报告交办问题整改方案〉的函》(云建城函〔2023〕21 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大办通〔2023〕29 号)要求,涉及洱源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不力”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来源及描述
1.交办问题整改清单:针对“洱源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不力”的问题。
问题描述: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0吨∕天,目前每天仅收集约35吨垃圾运至大理三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且与该公司签订的120吨∕天保底量协议相差甚远。
2.持续关注问题整改清单:大理市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0年建成投运,辐射周边多个县市,但部分县以运输不经济为由,使得该焚烧发电设施处置能力严重过剩。
整改目标:落实垃圾区域协同处置协议,将巍山县、漾濞县、洱源县生活垃圾转运至大理三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整改措施:洱源县加大生活垃圾转运力度,落实协议供应量。
二、整改要求
1.洱源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不力。要求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流域镇乡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大理三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2.大理市海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 2020 年建成投运,辐射周边多个县市,但部分县以运输不经济为由,使得该焚烧发电设施处置能力严重过剩。要求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垃圾区域协同处置协议,将洱源县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大理三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三、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8月9日洱源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洱源县生活垃圾转运方案》,为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得到有效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洱源县流域六镇乡生活垃圾转运招标工作于5月29日开标,6月11日启用洱源县邓川生活垃圾转运站,暂停使用洱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式将洱源县生活垃圾运至大理三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有效解决流域其他五镇乡转运垃圾的设施能力不足问题,实现流域镇乡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大理三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四、整改结论
以上涉及的两个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间完成。
2023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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