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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关于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农村“两污”治理推进不平衡)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 来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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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关于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大理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大理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一般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大办通〔2021〕52号)、《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311号)、《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350号)要求,针对“农村“两污”治理推进不平衡”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来源及描述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督察报告指出:农村“两污”治理推进不平衡

二、整改要求

洱海流域外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32%,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收集处理率达7%。

三、整改落实情况

1.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排查县域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摸清底数,动态建立农村污水治理台账,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定期调度。

2.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严格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治理。

3.典型引路,精准施策。充分学习借鉴福建省福州市、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等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进经验,将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积极推广适宜农村户厕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模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近就便消纳、资源化利用。

4.建管并重,狠抓落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和日常管理,强化运行设施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加强水质监测,落实运维责任,提升治理效果。

四、整改结论

我局牵头的:“农村“两污”治理推进不平衡”问题整改已完成,符合验收要求,请求完成县级验收销号。

五、下步重点工作

1、下发《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关于建立上报农村污水治理台账的通知》,对全县流域内外的农村污水治理现状摸清底数,动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台账;

2、严格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认真开展流域内的户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强化截污治污体系效能。按照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流域外乡镇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3、组织引导有关部门和乡镇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洱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同时巩固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并立行立改。

4、加强对全县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执法监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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