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云南昊涛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云南昊涛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装备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洱源县产业园区邓川片区
三、建设单位:云南昊涛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佳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洱源产业园区邓川片区内。项目占地面积114.27亩,租用原云南时骏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仓库、物流转运场地等,新建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形成年产6000辆田园运输机(田园/山地农用运输机、农机器具)、3000辆渣土车、2000辆专用车(环卫垃圾车、消防洒水车、冷链物流车、快递运输车等)、4000套委改货厢(含集装箱)等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进行驾驶室、车身、货厢、车架等零部件初加工以及整车组装工序,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燃油废气。粉尘来源于运输扬尘、设备装卸等。燃油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的尾气。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冲厕废水),主要含 COD、BOD5 、氨氮、SS 等。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等。
4、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下料、焊接等环节产生的粉尘。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冲厕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废
运营期固废主要分为职工生活产生 废果皮、废饮料盒、废纸等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料边角料及切割金属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废焊
丝等焊渣、废包装材料。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
七、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通过加强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慢行,并适量装车,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及时清除垃圾,清扫厂房等措施,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冲厕废水)依托北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优先采用先进工艺的低噪声设备等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废料及生活垃圾。
建筑废料:经分类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堆场。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生活垃圾收集桶,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下料切割粉尘采用集气罩(集气效率90%)+移动式除尘器(95%)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90%在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其余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焊接工位设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焊接烟尘,经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90%在封闭车间自然沉降,其余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云南时骏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区雨水沟收集排入市政管网。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北厂区生活污水(冲厕废水)依托云南时骏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北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制造车间生活污水(冲厕废水)依托云南时骏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该车间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电动车厂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经调节池收集用于绿化增肥,不外排,项目运营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厂房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并加强密闭;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夜间不生产,严格执行昼间生产制度;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焊接废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收集后依托云南时骏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3年12月8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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