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办发〔2021〕21号)、《洱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洱办发〔2022〕2 号)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等问题,洱源县扎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排查整改,所涉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来源及描述
2021年4月6日—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指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整改要求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按照州级印发《大理州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围绕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压紧压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一是根据《大理州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结合洱源实际,制定印发了《洱源县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二是根据《大理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洱源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二)按照州级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逐一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清单管理机制。
一是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梳理排查“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的通知》要求,对在建、拟建、存量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在建、拟建项目节能情况进行再复核,经过全面排查县域无两高项目。
二是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梳理排查“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的通知》(云发改办资环〔2021〕378号)、《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省推动落后产能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工信产业〔2023〕17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两高”项目梳理排查的紧急通知》、《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重点行业“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及产能清理排查工作的函>》(大工信函〔2023〕22号)等文件通知要求,对我县在建、拟建、存量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经过全面排查,我县无“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三)按照国家和省、州工信系统的统一部署,对全县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云南洱源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加快,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园区,《云南洱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通过环评,总体规划审查已于2023年8月25日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截至2023年7月,园区共有企业33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1家。在产业上形成“两主两辅”布局,即以食品与消费品加工制造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以矿冶及精深加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为辅助产业。在空间上形成“一园三片”格局,邓川片区规划面积3.52平方公里,主要布局以绿色食品为主的食品与消费品加工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炼铁片区规划面积4.79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矿冶及精深加工产业、以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食品与消费品加工制造业;焦石片区规划面积1.69平方公里,主要发展新型建材产业。“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强化“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立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准入、节能低碳减排等政策清单。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低碳先进制造业和数字产业。率先在工业园区构建绿色能源供应体系,有序推进园区绿色能源供应全覆盖。推进园区集中供热、供水、供气,工业固废、污水集中处理,能源、水资源串联利用、梯级利用和回收利用,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补齐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能力、高浓度废水处理能力、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能力短板。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绿美工业园区。
(四)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经排查,洱源县不存在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
(五)积极推进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积极开展各年度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二是按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国家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2023年新增电排灌、电烤烟、电制茶等电能替代项目289个,完成替代电量1389万千瓦时。
四、整改结论
我县“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 D 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问题整改已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完成县级验收。
五、下步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意识。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制造,低碳发展。切实抓好节电,节水、节能工作,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大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贯彻宣传力度,严禁“两高”项目发展,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监管力度。
(二)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把项目节能审查,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中规定,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2000吨标准煤(含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至10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确需上报上级部门做节能审查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报批。严格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局印发的《洱海流域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机制》文件相关要求,洱海流域范围的项目在审批、核准、备案,必须征求县洱海流域管理局的意见,严格把控项目的准入标准。以实现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为目标,强化措施保障,对辖区内存量、在建、拟建的重大项目开展能耗管控。
(三)持续推动“双碳”战略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积极探索发展农业绿色有机种植、生态旅游、低碳生活方式试点等方面的转型。调整能源利用结构,鼓励开发利用新型能源和优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低碳经济。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能源、运输、农业等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绿色低碳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特色优势,充分运用全县生态资源,提升碳汇能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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