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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 来源: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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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结合我局实际,将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具体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共同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我局制定了《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研究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建立法治工作长效机制。

3.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我局积极参与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二)强化学习教育

1.加强学习教育。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订购普法资料,为全局干部职工提供学习资源和条件,并充分利用每周例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并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的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局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后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已有23人,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年检换证等工作,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及旅游法律法规培训。邀请旅游专业培训老师对我县旅游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文化旅游企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三是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3.抓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抓手,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活动和普法考试,成绩优秀率达100%,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格执行文化旅游行业行政执法检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信息;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确保执法案件的规范性、合法性;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行政执法机关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序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信息共享,互相支持配合,行业综合监管,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水平。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行业特点,我局紧紧围绕行业内存在的问题,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手段认真梳理排查线索,做到全力攻坚、全面查清、全方位打击,定期不定期对全县17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网吧、1家电影院、2A级旅游景区、3家表演团体、重点旅游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2023年,共开展自发及联合联动执法检查120次,出动执法人员1398人次,检查文旅企业390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06车次,主要对我县的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酒店、客栈、休息点、KTV、网吧等文化旅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反恐防暴、禁毒、扫黄打非、防火、安全用电、安全使用消毒剂等方面的安全监督检查。接到一部手机管旅游APP”投诉87件,均已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接到12345政务投诉15件,均已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置。退货监理中心共受理退换货申请537起,累计退款金额为64.32万元。

2023年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共8件,其中通过公安机关线索移送函立案5件,执法检查发现立案3件。以上行政处罚案件均已办结并作了回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2023年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二是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批次和时间安排。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公示责任,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执法人员按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洱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购置了2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坚持因审必审、有错必究,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能力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观念不强,执法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仍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学习提升。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力量薄弱。

(三)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一是成立了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二是制定了《洱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洱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约谈办法》等一系列法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比如:大理西湖景区外涉及南登村村民私拉黑运的问题,积极主动联动右所镇政府以及交通海事等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主动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困难,与西湖景区协商可行方案,解决村民实际困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使用文旅部、云南省政府、大理州政府、洱源县政府制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文书,执行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文明执法以及全面执行政务公开。

(三)坚持学习制度化,订购普法资料,为全局干部提供学习资源和条件,并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及各文旅行业认真自行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抗旱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

(四)带领班子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要求,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抓手,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在线学法活动和普法考试,成绩优秀率达100%,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普法要求积极组织参加普法工作,严格执行文化旅游执法检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案件的规范性、合法性;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文化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相关标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行政执法机关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序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信息共享,互相支持配合,行业综合监管,形成发展合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提高文化旅游市场行政管理水平。

(六)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特点,我局紧紧围绕行业内存在的问题,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手段认真梳理排查线索,做到全力攻坚、全面查清、全方位打击,定期不定期对全县17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网吧、2A级旅游景区、6家丙级民宿、2个旅行社、1个服务网点,1家星级宾馆,1个购物店等重点旅游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学习宣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企业经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及文旅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大对游客的普法宣传力度。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管理。加强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掌握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与相关信息,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加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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