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的通告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 来源: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尊敬的各位车主:

洱源县将于20244107:00起调整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按照燃油车收费标准执行(不再享有单日首次停车免费两小时优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收费依据

(一)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162)文件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至20221231

(二)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方案请示的批复》(洱政复202210)文件要求,路侧收费标准按照《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洱源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及标准的通知》(洱发改价管2014266)文件执行、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洱发改价管〔2016378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智慧停车项目推进会议纪要》(第8期)文件要求,202441日起按相应标准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停车费收取。

二、调整收费范围

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的所有路侧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宁新路、九台路、兴源路、茈碧湖码头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及时段

(一)路侧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及时段,如下所示:

1.小型车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收费2//次,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累计收费每次最高10元。

2.中型车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收费3//次,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累计收费每次最高15元。

3.大型车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收费4//次,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累计收费每次最高20元。

4.路侧收费时段为(0700-20:00)。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时段,如下所示:

1.小型车30分钟以内免费(含30分钟),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2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累计收费每次最高12元;  

2.中型车30分钟以内免费(含30分钟),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3元,1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累计收费每次最高15元。

3.停车场收费时段为(全天24小时)。

望各新能源车主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洱源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325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