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督字〔2021〕34号)、《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3〕11号)、《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3〕50号)要求,针对“‘三库连通’工程调度管理有差距”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情况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督察报告指出:“三库连通”工程调度管理有差距。
二、整改措施
(一)制定“三库连通”运行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尽快成立运行管理单位。
(二)根据洱海水质、气象等变化情况,积极协调对接州级部门科学制定“三库连通”工程年度水资源调度方案。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明确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洱海流域水资源综合调度利用三库连通洱海应急补水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三库连通”工程建成后交由洱源县负责运行管理,2024年8月30日,州水务局、洱源县人民政府、县水务局签订移交书,完成该工程运行管理移交工作,由洱源县水务局具体负责运行管理。
(二)完善方案编制。每年年初积极配合州级部门做好我县三座中型水库水文等基础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洱海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运行方案》的编制。同时我县在编制2023年度三座中型水库水资源调度计划和方案时,采用专门章节制定“三库连通”工程向洱海补水的计划。通过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计划的编制,进一步科学合理做好“三库连通”工程的调度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洱源县关于“‘三库连通’工程调度管理有差距”问题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要求,已通过县级验收。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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