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已由洱发改投资【202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朴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设计施工(EPC)(招标编号:YNPQ(洱)-2024-02)。
2.2 建设地点:洱源县茈碧湖镇。
2.3 项目概况:①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对安和巷进行雨污混错接改造,共改造雨污混错接点4个。②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在气象小区内新建400X600mm雨水沟渠795m,新建DN300污水管719m;(2)在城建局住宅区内新建400X600mm雨水沟渠187m,新建DN300污水管210m;(3)在腾飞小区北侧新建400X600mm雨水沟渠332m,新建DN300污水管314m。③排水管网修复提升工程,对腾飞路、双拥路、灵杰路、安和巷、青昌街、玉湖路等17条道路污水管进行修复提升,共修复结构性缺陷999个,功能性缺陷169个,修复长度约6.2km。④实施效果检验,(1)36个水质水量检测点;(2)新建和改造管道复检长度26.28km(包含二期复检管道长度15.72km)。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3012.2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4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8.44万元,基本预备费143.44万元。
2.4 招标范围:
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设计施工(EPC),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他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服务工作。
(3)按投标承诺提供驻场服务。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图。
2.4.3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以甲方发布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的编制。
2.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②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3.5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须拟派专人设计代表驻场。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
3.7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17:30至2024年10月17日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4.2完成网上投标确认后,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同时按照4.1、4.2条要求获取并确认,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该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中下载学习网上智能开标程序。
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解密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可提前终止解密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滨河大道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电 话:1398858323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朴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龙溪路33号附1号C楼
联 系 人:张晓金
电 话:18213393120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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