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编号:532930241001440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洱源县茈碧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大理州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257.85平方米(3.39亩)。总建筑面积为3235.3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
2.4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240.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14.70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5.58万元,预备费为70.22万元。
2.5招标范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服务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2.9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本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在岗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注: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与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在要求的年份内成立的,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说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
(2)近三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近三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大理州”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2日08时30分。
6.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大理州”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4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gycx.ynjzjgcx.com/)、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洱源县茈碧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兴源路1号
联 系 人:赵鹏军
电 话:0872-5123347、158777825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求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A0709号
联 系 人:许敏
电 话:13658880401
行政监督部门: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872-5122203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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