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示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洱源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4年6月13日,大理州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复强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组织实施,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安全韧性基础实施体系。严格执行规划,强化实施保障,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依法公布《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附件:《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1日
《洱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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