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洱源县水务局 |
县级组织实施 |
|
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及验收情况的行政检查 |
生产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 |
洱源县水务局 |
县级组织实施 |
|
3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洱源县水务局 |
县级组织实施 |
|
4 |
对取用水企业取用水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取用水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洱源县水务局 |
县级组织实施 |
|
5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全县范围内已批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 |
洱源县水务局 |
县级组织实施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