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
第3次审查会议决议公开
2024年8月9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宋炳昌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4年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规委会)第3次审查会议,县人大及县政协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县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对洱源县邓川镇DC-02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四个议题进行了审查,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洱源县邓川镇DC-02地块
审查内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洱源县邓川镇DC-02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应进一步与正在编制的《洱源县邓川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洱源县邓川镇中和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云南洱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
(三)邓川镇人民政府按相关程序及时完成规划批前公示及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做好规划批后公告和成果审批备案、数据入库、监督实施各项工作。
二、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审查决议:
(一)应满足消防、交通、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二)必须在严格遵守现行空间规划管控底线政策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项目区与周边集镇、村庄及产业园区之间关系,切实解决好通道问题。
(三)修改完善以下内容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1.补充洱海流域部门审查意见;2.补充环评手续。
三、谈慈芳户私人住宅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65% ,容积率>1.0,且≤1.8,建筑总高度≤11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洱源县凤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执行;建筑风格为:体现地方白族传统建筑符号和元素,色彩以青、白、灰为主,外墙不得使用瓷砖,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由于属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小宗地,对停车位不作强制性要求,鼓励进行庭院绿化、垂直绿化。
(二)应满足消防、生态环境、洱海流域及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按《洱源县凤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相关要求优化调整建筑高度后,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四、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
规划方案(学生宿舍楼)
审查决议:
(一)原则同意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地块(33047.11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的主要指标为: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建筑密度≤30% ,容积率>0.5,且≤1.8,绿地率≥25%,建筑总高度≤18米;原有建筑退让兴源路及宁新路不作要求,拆除重建时建筑退让兴源路4米、退让宁新路2米,退让的范围内布置绿地,建筑退让凤羽河按现行洱海保护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建筑风格为:体现地方传统建筑符号和元素,色彩以青、白、灰为主,外墙不得使用瓷砖,外装修尽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停车位及四邻退让按《大理州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应满足消防、人防、园林、水务、交通、生态环境及洱海流域等现行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原则同意所报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规划方案。
洱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