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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670891391/2023-00020
  • 发文机关: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云南洱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南洱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办发〔202121号)、《洱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洱办发〔20222号)》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的问题,洱源县扎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排查整改,所涉及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来源及描述

202146日—5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 158 个工业园区(开发区、高新区)中,有一批因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固废处置利用率不达标,被云南省要求限期一年整改。部分园区重发展、轻环保,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上放松要求。

二、整改要求

加强邓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合理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三、整改落实情况

1.编制了《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邓川片区废(污)水现状零排放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邓川片区企业废水实现零排放。

2.《云南洱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720日由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审查通过。《云南洱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1—2035年)》已于2023825日获得州人民政府批复。炼铁片区和焦石片区将根据片区企业入驻情况适时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常态化开展环保巡查、检查。一是加强蝶泉乳业等5座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结合全国工业园区污水防治、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省生态环境厅执法检查等情况,定期不定期到企业开展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好企业做好整改,对企业检查工作实现常态化。

4.园区危废和固废处置情况目前园区全部企业未产生集中式危险废物,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化验室废液等危废实行企业自行收集定点储存、专人负责保管、委托第三方专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园区产生的固废以生活垃圾为主,通过邓川镇人民政府集中收集外运。

四、整改结论

加强邓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合理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问题整改已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完成县级验收。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提高园区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的要求根据园区规划及产业布局引进项目,设置高标准的环保门槛邓川片区新引进企业必须符合低耗水且在企业内部实现中水全回用的要求。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环境隐患及时消除。

三是切实加大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环保常态化巡查、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于企业共性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通过规范管理和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