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0977/2023-00113
  • 发文机关: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134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县级相关部门和流域六镇乡精心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对照《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办发〔202121号)、《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调度工作的通知》(大环督字〔202134号)、《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梳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现将自查自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精准治湖亟须加大力度。云南部分市县对控制入湖污染物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洱源县截污治污及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任务艰巨。

二、整改措施

1.对洱海流域截污管网覆盖面进行系统排查,形成项目清单,完善截污治污管网体系。

2.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完善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实现沿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

3.配套建立、完善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项目运营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监管。

4.通过新建生态库塘、湿地等,对处理排放尾水进行深度净化,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

5.加大环湖截污治污力度,基本实现环湖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户卫生间污水、厨房废水、畜圈污水、洗衣洗菜废水等四水应收尽收。。

三、整改情况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办发〔202121号)文件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222号),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县级各相关部门和流域六乡镇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开展了相关问题的梳理排查和整改落实。

(一)对洱海流域截污管网覆盖面进行系统排查,形成项目清单,完善截污治污管网体系。一是开展截污治污管网排查我县编制《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排查诊断方案》,报请州级主管局组织审定,明确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治污体系排查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规划建设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对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地下排水管网开展系统、全面排查工作,深入掌握县城地下排水管网底数,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截污治污体系地下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地下管网普查任务主要通过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实施完成,对县城建成区主要节点进行水质水量监测,对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进行排查诊断,其中全部管网均进行人工+QV排查,对问题片区进行CCTV检测,检测长度约75.3km,结合管网排查及CCTV检测对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清淤长度约107km,工程总投资约2424.6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县城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总共对44条路及4个小区共计95公里(其中污水管网62公里,雨水管网33公里)地下排水管网进行系统、全面排查诊断,完成112个点位水质检测、43个点位水量监测,基本完成县城地下排水管网排查和管道坐标高程信息采集。二是形成项目清单,完善截污治污管网体系。根据排查情况规划一批截污治污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提升该项目,包括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及村落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洱源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等海保护治理项目,进一步提高县城雨污分流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对现状运行效率不高、破损、漏损和雨污混流排水管网进行提升该,完善体系设施。

(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完善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实现沿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一是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污水项目建设,完善体系长效稳定运行。我县引入碧水源(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建设,并委托投资的社会资本运营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同时制定实施《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运营规范及考核评价办法》、《洱海流域截污治污体系运营管理方案(试行)》、《洱源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成立了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截污治污体系的日常监督管理委托第三方对截污治污体系运营方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落实按效付费机制,建立全健截污治污体系系长效稳定运行机制二是实施全流域污水垃圾项目建设,实现洱海流域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建设,建成7座镇级污水处理厂,53座村落污水处理站,892公里污水管网,流域生活污水实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完成洱源县洱海流域集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和邓川垃圾中转站及配套收运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垃圾清运车、垃圾转运车、垃圾压缩车和垃圾中转站在流域6镇乡全覆盖。

(三)配套建立、完善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项目运营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监管。实施洱源县智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建成洱源县洱海流域智慧环保综合服务、移动应用系统、公众交互系统,建成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通过1以上调试运行,实现监测站点水质数据智慧化应用管理,通过周报、月报的形式各有关部门完成数据共享,共出41期周报,9期月报,目前已启动智能化视频拍摄功能自动站水质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功能。

(四)通过新建生态库塘、湿地等,对处理排放尾水进行深度净化,进一步降低污染负荷。一是配套尾水湿地,深度进化降低污染负荷。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建设生态库塘、湿地等。我县坚持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相结合,生态环境功能和水质净化功能相结合,不断加大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实施了一系列的湿地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在三条主要入洱海河流两侧、重要湖泊周围、沿湖沿江村落下游建设和恢复湿地,让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农田尾水进入湿地沉淀净化后再进入河道,确保主要入洱海河流水质提升改善。洱源县采用退耕还湿、退塘还湿、退经营还湿等措施,全面实施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截至目前,洱源县累计投入8.6亿元,累计恢复和建设湿地2.47万亩。是强化湿地、库塘和隔离带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为切实加强生态库塘、湿地管理,降低污染负荷,洱源县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制定并印发了《洱源县2023年洱海流域初雨冲击性污染负荷精准防控工作方案》《 2022年度洱源县洱海流域冬季水生植物收割工作方案》,由流域六镇乡及县运营公司组织大量人力物力,通过人工清理结合机械打捞的方式,对湿地、库塘、沟渠、生态隔离带进行清理、打捞、清运,疏通水路,将内源污染外移。截至202310月底,我县累计清理湿地、库塘、生态隔离带水生植物、死亡水草18391.61亩,清理河道沟渠452.91公里,清运垃圾、收割死亡水草、清理淤泥31913.41吨,出动人次34612次,投入割草机1049台次,挖机1152台次,车辆4851车次,船865艘,有效削减湿地库塘、沟渠等内源污染负荷。三是PPP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站人工湿地69座,新建或改建人工湿地120.81亩,每年可深度净化中水920万立方米,有效减低入河(湖)污染负荷。每年根据水生植被生长情况和冬季死亡水草打捞收割工作不定期进行水草打捞收割,提高人工湿地深度净化能力。

(五)加大环湖截污治污力度,基本实现环湖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户卫生间污水、厨房废水、畜圈污水、洗衣洗菜废水等“四水”应收尽收。一是加大截污治污治理力度,开展排水专项排查制定实施《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排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洱源县洱海流域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户收集全覆盖排查工作方案》、《洱源县洱海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精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洱源县洱海流域96座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和《洱源县洱海流域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户收集全覆盖排查验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专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根据方案措施开展洱海流域城镇及农村排水专项整治和城镇污水排入许可办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洱源县洱海流域城镇及村落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户收集全覆盖排查,洱源县共排查排水户49460.其中城镇7655户,农村41805户,根据排查问题情况,各乡镇都已成立维修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同步开展户排查验收工作,同时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洱源县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城镇排水许可办理工作,累计核发排水许可证120余份。二是完善截污治污体系运行覆盖,基本实现“四水”应收尽收。洱源县洱海流域6镇乡、52个坝区行政村、338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共建成7个集镇污水处理厂、96座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累计铺设截污管网868.8公里,新建化粪池47203口,配置吸污车159辆,实现日处理生活污水3.54万方我县洱海流域范围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户卫生间污水、厨房废水、畜圈污水、洗衣洗菜废水等四水应收尽收。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自验。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