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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洱源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69日至7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8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工作中,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牵头组织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全局各部门严格落实具体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效完成。通过全面压实责任,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部门全覆盖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各党支部再次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持续筑牢忠诚警魂二是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的问题,健全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确保制度有力落到实处。三是针对“落实政治建警有差距”的问题,专题学习了上级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抓实见效。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局领导班子整体工作合力还有待提升”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视剖析、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整改,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结果运用,推动班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公安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二是针对“局党委对破解基层发展困局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的问题,制定长效机制将机关警力分批轮流下沉基层派出所,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兑付看护大队看护津贴,动态招录看护大队缺编辅警,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新的提升。

3.关于“巩固教育整顿长效工作机制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枪支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有差距”的问题,调整充实了县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管理使用制度。二是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制度,按照一案一档进行规范管理。三是针对“受立案工作规范、风险预警处置等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严格落实受立案工作规范和风险预警处置办法的规定,通过日常执法巡查、执法质量考核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

4.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提升案件质效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部分案件办理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强案件审核审批和执法质量考核,实行常态化巡查、提醒提示、通报整改的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二是针对“部分案件侦破率偏低”的问题,定期对刑事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切实加大案件侦破力度,2023年刑事案件破案率、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均实现同比上升。

5.关于“打击犯罪工作成效不显著,打击力度仍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制定全面提升吸毒人员查处工作能力实施方案,加大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力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二是针对“对新型经济犯罪的打击手段不足”的问题,成立县局反诈中心并实体化运作,联动各派出所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侦防工作,2023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实现同比下降、破案数实现同比上升。三是针对“环保执法震慑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强化线索搜集摸排,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侦破环保类刑事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6.关于“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还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制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机制与大理市公安局互派民警加强基层警务协作,压实各层级创建责任,全局以点带面强化创建的格局初步形成。二是针对“对重点目标单位、重点人员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充实管控专班,严格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未发生漏管失控情况。三是针对“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研判不深入,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工作联动,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化解。

7.关于“抓实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苍洱一体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常态化抓好巡查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针对“对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视不够”的问题,在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基础上,持续开展“夏季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净化了社会风气。三是针对“落实专项行动措施不力”的问题,加强对措施落实的跟踪问效,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各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实效。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是针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定期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有力落实。二是针对“意识形态任务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严格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三是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有差距”的问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稿件发布质量。四是针对“网络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对网络安全监管单位全面梳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限期整改,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聚焦宗旨意识、破解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解决群众关心的“小案”破案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加强对该类案件规律特点的分析研判,强化侦防工作举措落实,2023年传统侵财类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二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劝导及农村道路整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定期深入校园等重点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推动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10.关于“履行全面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针对“班子成员压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干部和民警的教育管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常态化、实效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的作用得到明显发挥。

11.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严格落实财务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二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健全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确保报销工作规范性落实。三是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健全完善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机制,确保采购程序和要求规范性落实。四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健全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与使用规定,推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五是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健全了公务卡管理制度,确保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到位。

12.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项目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核实补充。二是针对“项目验收、结算、拨款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规范。三是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对未及时登记入账的全面登记入账。

1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落实津补贴政策有偏差”的问题,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审批,确保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二是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强对上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学习,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14.关于“履行派驻监督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不深入”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明确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手段、深化日常监督、强化重点督查,切实提升了监督工作的质效。

(三)关于“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一定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夯实各层级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化推进工作,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落细。二是针对“基础党建工作依然薄弱,云岭先锋夜校收看率低”的问题,制定了每月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云岭先锋夜校收看、党员积分制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程序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加强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规范。二是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每月定期对党支部各项工作进行提醒、盯办,确保制度规范有效落实。

1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少数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明确规范发展党员的相关流程,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全流程监管,确保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

18.关于“队伍建设工作仍需强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切实加强党纪法规和警规禁令的学习,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开展队伍思想动态和违纪违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队伍持续安全稳定。二是针对“内控监督和自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以有力监督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围绕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工作仍有差距”方面

针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时限及时移送”的问题,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中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身份核实机制,对确定为党员或公职人员的涉案人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方面

一是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的问题,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压紧压实各层级管党治警责任。二是针对“统筹全县公安工作仍有一定差距”的问题,以“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机制为牵引,建立重点工作盯办督办体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洱源县公安局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抓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为洱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5122359;邮政信箱: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78号;电子邮箱:eyjf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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