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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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69日至7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2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巡察反馈后,县法院党组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报县委分管领导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后印发至四个党支部和各部门进行整改。共召开专题党组会5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安排会2次,对巡察整改工作作了安排和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截至20231123日,县委巡察反馈的40个问题中38个问题已全面完成并长期坚持,2个问题完成阶段性任务并持续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司法职能履行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对法院政治属性理解不透彻,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论武装抓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长期落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丰富学习形式,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全院干警大会学习的主要内容。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学促干推动干事创业。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内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每次都安排干警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二是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年内,院领导均按上级法院要求及整改方案完成了调研文章。

(3)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周一及节假日收假后第一天的全院例会,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求干警认真做好个人自学记录。二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10人,参加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云课堂1080人。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组议事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洱源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洱源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清单》,严肃议事决策制度。三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对法院审判执行、派出法庭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3.关于“司法职能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理水平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共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审判执行业务培训52480余人次。二是加大发改案件评查力度,一对一反馈错漏问题,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研究和把关。

2)针对“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人员较少,参加审判情况不均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业务的培训指导,为46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发放民法典,促使更好地履行陪审职责。二是督促各承办法官在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23年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120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4件,参审率70%

3)针对“诉前委派调解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对诉前委派调解质量不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梳理工作要点,明确提质增效方向。二是持续加强对诉前委派特邀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特邀调解员业务技能及当庭履行率。

4)针对执行“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化教育引导,常态化强化干警“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意识,督促干警做好每月如实填报。二是狠抓“三个规定”制度执行,持续推进“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落地落实,记录报告工作成效明显。

5)针对“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实行一案一评查,巡察整改以来,对审理结案的466件案件进行评查,形成评查结果报告进行全院通报,并单独向员额法官进行反馈,督促其进行整改。二是充分利用信息纠错手段,在人工校对的基础上对所有裁判文书进行系统校对,规范法律文书表述。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得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

4.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工作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对工作中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对照检视,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二是按照年初制定印发的县法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的任务,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各班子成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强问题困难及风险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按照岗位性质合理评估岗位风险等级,分部门、分岗位精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二是由分管领导结合岗位实际,审核把关干警风险防控排查,做到廉政风险点排查精准,防控措施可行有效,风险等级合理。

4)针对“廉政教育结合实际不够,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创新廉政教育形式,丰富宣传载体,2023年组织观看廉政反面典型教育视频4次,并于11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德源公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年内党组书记、院长上廉政党课2次,4个党支部书记分别为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做到多点多面进行廉政教育。三是常态化利用全院干警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5.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冒头’,照搬照抄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研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由责任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材料质量,一旦发现照搬照抄情况,责令整改,确保工作质量。

2)针对“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严格执行出差下乡审批、外出报备制度,县外出差均提交院长进行审批。二是班子成员轮班,每月不定期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司法作风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督促全院干警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监督主动性不够,监督的手段方法针对性不足,‘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组务会议,全面系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熟悉掌握纪检监察组职能职责。持续学习,不断提升组内人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二是深入分析县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行业特点,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查找薄弱点,抓实重点环节和岗位,针对性开展有效监督。

2)针对“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开展不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做到及时发现和提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通过编发廉洁寄语、召开会议等方式适时进行廉政提醒,不定时到县法院机关各部门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进行提醒。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适时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

(三)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7.关于“党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引领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组抓党建意识不强,长期以党总支党建工作代替党组工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年内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听取党总支书记汇报党建工作1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能力;二是院党组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开展为契机,抓好抓实党支部党建工作,提升审判质效。

2)针对“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工作不扎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未形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领导包片”“支部包网”“干警包点”工作思路,要求包村干警每月不少于1次到挂包的乡村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普法宣传等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实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工作,畅通包村干警与村组的沟通联系,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202391日,已将县委巡察时党组织关系尚未转至县法院的两名干警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法院办公室党支部。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进一步规范全体党员干警的日常管理。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本院科级领导对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明确科级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提升党性修养和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对待,主动参与。24名科级以上领导均按要求参加了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总支及4个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会一课”活动。自整改以来,4名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课件均报党总支进行把关。二是党总支对4个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执行情况及时跟进指导,从严从实推动制度落实。

(四)关于“‘一把手’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深入基层不够,对基层工作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到邓川法庭、炼铁中心法庭、院机关各部门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庭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解决。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法庭安检、生活保障、审判质效等工作。

10.关于“党组书记主动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院党总支及下属4个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专题召开党建工作党组会,听取党总支及下属4个支部专题汇报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作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4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发挥邓川法庭作为“基层党员教育实训基地”的作用,邓川法庭党支部被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命名为2023年度“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

三、持续深入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经过全院近三个月的共同努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县法院全体干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县法院工作发展、激发干警忠诚履职的动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共洱源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