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一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我县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份,政策解读1份。其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性文件0份、政策解读0份。发布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文件较少,政策解读材料较少。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文件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严格标识公文公开属性,确保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应公开尽公开。在起草阶段,起草部门或股室要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审签完毕后进入发文环节的公文,公文质量审核机构要对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是否标识进行复审,同时审核登记公文文本及附件、删减公开版的公文文本及附件、《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政策解读材料等标识格式是否准确、规范。发文后,对属于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的政策文件要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材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