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二季度,我县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份,政策解读1份。其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性文件0份、政策解读0份。发布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文件较少,政策解读材料较少,政策解读产品制作能力不足,未采用图表、问答、视频和访谈等形式开展解读。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识公文公开属性,确保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应公开尽公开。在起草阶段,起草部门要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审签完毕后进入发文环节的公文,公文质量审核机构要对公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是否标识进行复审,同时审核登记公文文本及附件、删减公开版的公文文本及附件、《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政策解读材料等标识格式是否准确、规范。发文后,对属于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的政策文件要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材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要尽量使用图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性文件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