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4 时30分,在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公开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 年 10月 15日前向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0年 10 月 13日至 10 月 15 日(每天 9 时至 17 时)持 个人身份证件和介绍信函到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法规股 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凡在我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者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74号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法规股。报名人名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17时。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当事人及其委托人2-3人。
2、本案执法人员2-3人。
3、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片区监管分局负责人4人 ,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产生。
4、县检察院1人,县法院1人,县人大1人,县政协1人,县司法局1人,炼铁乡食安办1人,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产生。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听证代表3人,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并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6、新闻媒体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2名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的人员中确定5名,其余7名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或邀请。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或邀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王雅晴 电话:0872-5127865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