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法定代表人:张沛锋
三、执法区域:洱源县
四、执法类别: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五、办公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滨河路南段
六、监督电话:0872--5121192
七、邮编:6712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20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新开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认定指南》(云建 [2014]607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