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统计“六五”普法,我县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2011年11月,成立由洱源县统计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统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负责全县统计普法的日常工作。
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按照要求,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氛围,为统计“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局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根据普法任务的需要,利用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法治宣传骨干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对统计调查对象要利用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使之做到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要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式,每年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性普查宣传旬、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时机,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展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普法方法,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政府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支持配合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