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1013/2023-00004
  • 发文机关:洱源县审计局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洱源县审计局于2023727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现予以公告。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带领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工作部署安排,执行县人大各项决议,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足等困难挑战,克难奋进、守正创新,奋力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一、聚焦财政资金安全,强化预算执行审计

(一)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28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34287万元的100%,较上年完成数41668万元减收7381万元,下降17.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082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11132万元的99.9%,较上年增支52352万元,增长33.0%。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4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120万元的101.3%,较上年增收186万元,增长9.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190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61792万元的100.1%,较上年增支119736万元,增长2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万元的100%,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万元,收入总计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843万元,支出1895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892万元,上年结余585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546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存在项目支出代编预算规模较大;股室代编预算资金1794.86万元未及时下达。二是财政收支方面,存在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42.47万元;挪用专项资金垫付农业种植保险费14.59万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500万元;“三保”资金未及时足额保障到位17.88万元;未及时足额补贴农业保险保费1401.16万元。三是其他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未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以往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偿债压力大,存在债务风险;库款保障水平低,出现支付困难。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个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虚列支出财政资金0.8元。二是困难生活补助发放政策执行不到位。三是行政工勤人员超编4人。四是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0.94元。

(三)洱源县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8年至202210月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债券资金投入未形成有效资产方面,4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预拨征地补偿款被借用3884.61万元,2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在代管期间被借用24614.87万元,2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被挪用220.55元,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或资金闲置(其中1个项目未完成征收土地25.682亩、1个项目未完成土地收储204.97亩、1个项目未完成292户搬迁安置任务、6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二是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方面,8项目已完工或部分完工已交付使用的国有资产未在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登记入账,造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反映不实。三是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运营绩效情况方面,4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2个项目已收储土地106.33亩未出让,形成资产闲置。四是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方面,2专项债券项目产生的专项收入1351.04元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应项目管理,1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49元未缴入国库。五是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个项目多收履约保证金990万元,17项目应筹措资本金325470.11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六是其他事项方面,1个项目超过概算投资1380.81万元。七是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方面,1项目形成资产被提前处置,4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15300万元未实行闭环管理,2个项目履约保证金1294万元被借用,3个项目未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核算会计业务,8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二、聚焦履职尽责,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乡镇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部门领导干部。

(一)1个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违规决策发放建党100周年“两优一先”集体和个人奖金2.13万元,挪用各类专项资金支付2013年公租房项目工程欠款349.6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0.42元,1指挥部违反规定在项目建设管理费中报销伙食费5.54元,应付未付村小组集体林地补偿款2.4元。二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67元(其中集镇自来水厂水费结余3.29,电站分红款5.38元),扩大开支范围报销费用1.1元。三是应收未收2个村委会财政资金4.65万元,2水电站未缴相关税收。四是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方面:在编制管理上存在超期借调和试用期人员借调上级单位的问题,在项目中以拨作支拨付资金258.72万元,违规收取廉租房住户押金3万元,未经批准和资产价值评估程序擅自同意村集体经济入股农贸市场经营项目,出租铺面10间未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公租房和自来水厂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1个部门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履行合同约定,应收未收设计费187.38元。二是应征未征资源费191.02元。三是应收未收水费383.88元。四是应缴未缴项目结余资金3.91元。五是部分采购业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涉及金额20.81元。六是应缴未缴财政拨款29.13元。七是不规范处理处置国有资产,其中水利工程形成资产管理不规范22732.6元,1个部门未正确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程序。

三、聚焦重大建设项目,强化政府投资审计

(一)3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项目在工程结算中存在多结66.59万元,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共57.07万元,1个项目少计工程价款0.62万元。二是3个项目涉及的施工、勘察设计等23份合同(协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三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0.18万元。四是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是1个项目未及时收回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结余资金2.33万元。

(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项目推进迟缓方面,受损道路和桥梁恢复重建项目未开工,农房加固重建已完工近一年,但部分受灾农户农房加固重建资金兑付进度缓慢,1个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低,1个项目未拨付项目资金。二是统筹整合救灾资金不到位,未有效发挥应急救灾资金效益。

四、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

2名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任中或离任)进行了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建设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直排河道。二是护林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1个乡镇辖区大部分村委会未开展垃圾清运工作。

五、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审计

(一)宗教活动场所建筑改造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组织领导方面,未严格执行县级宗教活动场所建筑风格风貌整治工作方案。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级宗教活动场所建筑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来源未落实129.4万元,县财政滞留省级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34.67万元,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支付以拨作支297.53万元。三是建设项目管理方面,超概算投资55.81万元未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两个清真寺设计变更未取得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清真寺改造项目的增加内容。

(二)洱源县20182021年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履行土地管理职责、贯彻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方面,未按规定执行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二是土地批、征、供、用等方面,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未供即用、管理不善,导致存量土地被无偿占用,涉及土地面积1145.48亩。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方面,未严格按土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价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导致少计土地出让收入、应收未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应缴未缴财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储备资金长期出借未收回、将土地储备资金出借私有企业、挪用征地款和征地工作经费、土地出让金支出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将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拨入个人账户、违规收取保证金未及时清退,涉及资金31088.71万元。四是其他方面,2个乡镇违规将未经确认的征地补偿款存入农户新开立私人账户213.17万元,形成遗留问题,洱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日常经费与土地储备资金未实行分账核算。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县审计局对一些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移交,202210月至今共向县纪委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件。

七、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牢牢把握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正确方向。一是不断健全规范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推进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讲政治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二是强化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强沟通协调,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用好各类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主动将审计工作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解决重大风险防范、重点产业培植发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助企纾困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常态化“经济体检”。

(二)严格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部署落实。一是积极推动财政政策提升效能,立足经济发展实际,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重点防范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风险,健全落实财政和债务风险处置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的监督和服务功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风险隐患,管好用活国有资产。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勤俭办事,节用裕民,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追责问效。

(三)持续抓紧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真正做到对标对表、较真碰硬、序时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健全整改工作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审计整改“清单”管理和问题“销号”制度,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三是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切实做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按照县委的工作安排,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抓实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抓实审计工作质效提升,抓实审计整改督促推进,为推动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