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洱源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依法审计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监督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将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
(二)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统筹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按照省、州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对洱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政策衔接落地、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帮扶资金、资产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扩大财政审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对县本级和1个县级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和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府债务、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汇报《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三是深化政府投资审计,确保监督与服务并重。坚持工程项目与资金使用、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完成全县水利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3项,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加快进度,发挥实效。四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进一步深化审计“两统筹”方式,对4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名乡镇党委书记、1名镇长、2名部门领导干部),同步对镇党委书记、镇长开展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五是聚焦民生保障,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实施“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专项审计项目,推动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确保民生资金发挥保障作用。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3个,查出问题金额3924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217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069万元。提交审计重要信息2篇、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2件,提出审计建议37条。修订公开洱源县审计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1次。
(三)规范程序,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积极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等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法治建设工作等重要事项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一个审计项目都严格做到执法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明确执法职责和依据、告知执法人员、执法范围,项目完结后及时按规定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审计项目从立项到整改的整个过程,都通过纸质、电子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通过公示执法程序、审计纪律、实行“双向”承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审计单位监督。
(四)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全面及时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计机关落地生根。二是聚焦“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学法用法,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三是通过采取集体学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强国”APP自学、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视频培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文本资料等开展普法宣传。四是注重通过审计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即立足审计项目开展法治教育,在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此外,在审计过程中重视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改善审计执法环境,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和效果。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县审计局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审计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主动性还不足,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认识不到位。
二是政务公开和宣传有待提高。法治文化宣传做得还不够充分,宣传手段不够创新、内容载体不够丰富。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法治建设。本年度内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无被审计单位对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情形。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将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研究讨论审计法治建设,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审计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方面走在前、作表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聚集重点开展审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
(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报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平台载体,开展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普及,切实提高干部群体的法治思想观念。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促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