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1013/2025-00006
  • 发文机关:洱源县审计局

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洱源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带领县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安排,以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总体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收支不断增长,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4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1%;支出完成24.46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36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支出完成1.53亿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计24万元,预算支出6万元,调出资金1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5.7%,支出完成2.1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9.8%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4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9亿元,专项债务36.34亿元,政府或有债务500万元,债务余额较2022年底增加1.9亿元,增长4.5%。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2023年财政暂付款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占比过大,对2018年以前形成的暂付款消化力度不足,未完成压减暂付款任务,存在财政运行风险。二是财政收支方面。2023年度污水处理费应缴未缴601.46万元,县住建局应收未收县第二自来水厂资产处置收入1463.88万元,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应收未收垃圾清运等车辆资产租金77.64万元,县住建局将租户押金和保证金上缴非税收入149.28万元,县财政未及时足额保障2023年度“三保”资金。三是其他方面。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县住建局负责实施的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推进迟缓,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使用、统筹和管理不到位。四是其他需要关注方面。2023年县财政将政府债券项目结转资金调整为统筹安排存量资金,县财政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库款保障能力不高。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县红十字会、县文旅局2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善,预算执行不到位。县红十字会无预算列支财政资金、上级下达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直接支付社会审计服务费用。县文旅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二是资产管理意识不强,责任落实有差距。县红十字会对捐赠资金跟踪问效不力、捐款未及时使用并发挥效益、职工私人账户违规接收捐款、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捐赠款物和会费收入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核算、未按规定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反馈和公开不到位,涉及金额486.86万元。县文旅局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办公用品形成财政资金损失、应列未列固定资产、长期租用公车,涉及金额3.25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县红十字会“博爱生计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会员会费管理不规范、未足额向上级上缴会费、2016-2023年未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应急救助基金结余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33.36万元。县文旅局虚列支出差旅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挤占项目库编制工作经费、应列未列“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未及时支付中央项目资金、挪用有关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7.15万元。四是内部控制不严格。县红十字会贯彻落实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不到位、接受第三方审计后公开及监督检查制度不完善、应急救援建设不力、开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和医院冠名工作不到位。县文旅局年度内多次支付老年合唱团着装费用、扩大资金开支范围、不严格按程序规定支付费用、无预算及超预算列支人员经费、使用免开资金支付人员经费。

二、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审计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按省、州审计工作统一部署,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至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下降,且2019年至2023年本级预算未安排资金,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数据不准确,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突发困难农户未及时纳入监测。二是就业帮扶促进群众增收成效不明显。截至2022年,就业帮扶措施带动脱贫群众增收效果差,未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将不符合条件人员聘用公益性岗位,贫困劳动力就业转移信息不精准、不完整。三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动能不足。截至202310月底,全县村集体资产底数不清、部分村集体投资存在损失风险,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效果不佳、个别村集体资金未产生效益、部分产业项目闲置,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应收未收部分产业项目租金63.98万元。四是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产业项目未编制竣工决算,部分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5074.68万元,邓川镇未按项目进度付款,提前将财政资金拨付至施工企业,右所镇产业项目未批先建,建设程序倒置,截至20239月县财政局滞拨项目资金11705.76万元。五是县农业农村局未及时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670.07万元。

三、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县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洱源县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抽查了洱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洱源县凤羽河下段水毁治理工程、黑潓江洱源段治理工程(一期)3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洱源县凤羽河下段水毁治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二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洱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三是资金分配拨付及管理不到位。洱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105.69万元,3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四是未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管理基本程序。洱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多支付工程价款65.4元,项目审核结算书部分结算资料存在矛盾,部分内容结算依据不充分,无结算单价依据,设计变更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采用的评标办法错误,且招标过程中公开不应公开事项,黑潓江洱源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洱源县凤羽河下段水毁治理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五是项目环境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洱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六是洱源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未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二)洱源县漾濞6.4级地震恢复重建第三阶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规划,概算投资超规划6795.85万元。二是项目规划资金未到位9917万元,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751.42万元,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足,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被用于“三保”25119.2万元。三是县发改局实施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公用房超规划面积192.1平方米,仓库面积未完成127.9平方米。

(三)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对洱源县弥苴河至西湖引水工程、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养鸡场扩建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4.44万元,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养鸡场扩建项目形成多付工程款2.34万元。二是洱源县弥苴河至西湖引水工程、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养鸡场扩建项目涉及的施工合同、勘察设计等16份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三是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养鸡场扩建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和勘察费8.5万元。四是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养鸡场扩建项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五是洱源县右所镇焦石村养鸡场扩建项目未及时对该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划转。

(四)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实际实施工程内容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内容出入较大,未报批调整初步设计概算。二是未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进行分部验收、工程量、材料价格确认。三是报审产值计价不规范,部分清单项未按定额规定及计价规则执行,存在报审产值计价项目特征描述与套取定额不一致、材料品种规格与现场不一致等问题。四是绿化苗木存在部分未成活情况。五是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六是设计、施工进度缓慢,绿化种植及养护不应计取水费,定额人工费调整不及时。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三营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营镇士登村“四位一体”工程子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综合楼及室外附属工程、常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工程项目长期未完工。二是无依据制定《工作餐管理办法》并报销工作餐费3.6万元,违规与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注资成立金福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三是未按规定出借办公场所与设备,挪用各专项资金9.65万元支付勘察设计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875.34万元,不规范报销公务接待费0.98万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9万元,未按规范性程序出租国有资产。四是未及时收缴生发砖厂拆除残值处置收入2.3万元,未严格按协议约定对金福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实施监管。五是未及时上缴铺面和土地租金非税收入22.87万元,未及时支付已竣工结算项目工程款135.59万元。

(二)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县工信局扩大范围支付财政资金10.31万元,挪用专项资金0.45万元。县教体局应缴未缴省级非税收入(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费)39.16万元,应收未收县级非税收入148.38万元。县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60.44万元,违规收费164.07万元,违规设立账外资金(停车费收入)97.54万元,存在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问题,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未缴印花税。二是经济决策权方面。县工信局扩大范围支付差旅费0.47万元,扩大范围支付车辆运行维护费0.24万元。三是经济管理权方面。县工信局行政(事业)人员超编5人。县人民医院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48.25万元,虚增医疗盈余746.76万元,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2387.53万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41.81万元。四是经济监督权方面。县工信局未办理国有资产租借用手续形成国有资产流失,接待费管理不规范,未及时使用项目资金29.84万元。高平教育集团收取玉湖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回购资金和教育托管费共9252.88万元未缴相关税收。县人民医院应设未设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药品备案采购执行“先备案、后采购”的原则不到位,在药品采购中未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度,未按要求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药品采购货款结算不及时,采购药品存在配送不及时到位的情况,执行政府采购法规不到位。五是其他方面。部分学校存在变相参与学平险经营活动,部分学校存在由学生自费购买饮用水现象,违规向洱源县高平中学派遣公办教师43人,未将县玉湖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资产20819.95万元和县温泉游泳馆资产2051.78万元计入固定资产账。

五、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开展了三营镇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营镇部分村委会村级垃圾清运费收取率5年未达95%的标准。二是三营镇人民政府生态种植补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款应兑付未兑付2274.08万元。

六、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对大理州2022-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洱源县)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项目进展及目标完成未达预期。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二是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有差距。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建设单位未制定本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未执行“七公开”制度,项目完工后未经交(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建设单位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方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应缴未缴印花税6.16万元,未提供履约保函延期相关证明,甲乙双方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EPC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60天,参与EPC项目评标的专家专业不符合相关规定,调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未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计量。四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监理资料与实际施工内容不相符。五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定义的单位价值与相关规定不符,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资料。

七、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2023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4件。其中,向县纪委监委移送5件,向县委组织部移送2件,向县税务局移送7件。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提高分配因素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健全实时监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预算源头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安全完整增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规范资产出租出借,推进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加大闲置资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加大违法违规查处问责力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有效利用。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加大对各领域风险隐患的识别、预警、处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严禁变相举债、违规举债。

(五)完善项目建设程序,强化项目规范管理。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全面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及成本控制,加强合同管理及合同履约检查,规范工程变更审核审批程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六)抓实审计问题整改,奋力推动创优提质。层层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政治责任,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督促进度,严格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的工作安排,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抓实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抓实审计工作质效提升,抓实审计整改督促推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为推动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