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文件和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洱源县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按照各财政拨款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经洱源县财政局汇总,全县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洱源县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89.54万元,同比下降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17.14万元,同比下降1.8%,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72.4万元,同比下降0.2%。
2016年,我县将继续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