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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洱源县政府决算公开目录
一、文字材料
1.关于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关于2017年洱源县财政决算的说明
3.洱源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
4. 2017年洱源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二、相关表格
1-1 2017年洱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1-2 2017年洱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1-3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1-4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1-5 2017年洱源县基本支出决算表(试编)
1-6 2017年云南省对洱源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1-7 2017年洱源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1-8 2017年洱源县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1-9 2017年洱源县政府债务余额决算表
1-10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决算表
2-1 2017洱源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2-2 2017年洱源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2-3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2-4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2-5 2017年洱源县对乡(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2-6 2017年洱源县对乡(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3-1 2017年洱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
3-2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
4-1 2017年洱源县社保基金收支决算表
4-2 2017年洱源县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决算表
洱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洱源县财政局长 李寿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报告我县2017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的财税工作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的理念,以“量入为出、确保平衡”为原则,积极推进各项财税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认真执行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力保障民生支出,确保重点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根据州财政对我县2017年决算初结情况,收入总计256,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3,206万元的103.0%,完成预算调整数34,206万元的100%,比上年增收1,970万元,增长6.1%。上级补助收入181,814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05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900万元,置换债券7,150万元)、调入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279万元、调入资金28,8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5,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33,113万元的105.2%,完成预算调整数242,909万元的100.9%,比上年增支18,796万元,增长8.3%,其中:本级支出149,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3,113万元的104.8%,完成预算调整数147,309万元的101.8%,比上年增支11,600万元,增长8.4%。上解支出3,567万元,地方政府转贷资金还本支出7,150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0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圆满实现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总收入26,117万元,其中: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234万元的115.6%,完成预算调整数21,074万元的100%,比上年增收11,020万元,增长109.6%。转移支付补助1,3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8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00万元,总支出25,31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8,478万元的26.0%,完成预算调整数4,666万元的103.1%,比上年减少7,568万元,降低61.1%。降低的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20,735万元。上解支出-232万元,调出资金20,735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80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8,133万元的112.4%,完成预算调整数52,812万元的102.5%。支出完成50,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7,210万元的107.9%,完成预算调整数49,424万元的102.9%。上年结余28,7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99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我县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年度内未发生收支。
(二)重点支出的安排使用情况
预备费动用支出情况:2017年年初安排预备费100万元,因年内未发生较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100万元年末作调减处理。
上年结余结转使用情况:2016年结余722万元,2017年已使用完毕,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461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补贴254万元。
重点支出的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通过我县积极争取和筹措、整合各种资金,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78,390万元。具体为:教育事业发展支出42,39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8,252万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出29,583万元、农林水支出41,3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25万元、支持企业发展支出578万元、环境保护支出31,012万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1,703万元;二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23,396万元;三是通过置换债券偿还债务7,150万元。
(三)本级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预算周转金:2017年年内执行过程中未动用预算周转金,当年未增设预算周转金,年末地方预算周转金670万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9万元,依据年末预算调整方案议案,年内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结算中因结算事项变动将2017年超收收入和年末结余转入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我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1,080万元。
(四)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06万元,较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33,206万元超收1,000万元,超收部分全部转入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预算执行的基础,也是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基本保证。部门预算审批的透明度和约束力进一步提高,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执行。
(六)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8〕36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起,全县九个镇乡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县已取消对镇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定,无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根据与州财政年终决算初结情况,分资金性质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181,814万元,比预算调整数180,942万元增加872万元(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比上年减少573万元,降低0.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中政策性补助34,570万元,分项用于少数民族发展支出450万元、扶贫支出3,053万元、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30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支出84万元、到基层任职补助高校毕业生补助6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68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转移支付8万元、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90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734万元、教育转移支付7,5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5,461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9,052万元、全国地名普查1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12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95,184万元。上述资金除部分在2018年支出项目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财力性补助52,0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民生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补助收入1,30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311万元,全部为项目补助,年内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县认真完成了2017年的决算编制工作。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与州财政年终决算初结数据报告的,决算批复文件尚未下达,执行结果若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八)债务情况
2017年年初全县债务余额为87,914万元(含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当年举借14,250万元,偿还11,562万元(含置换债券7,150万元),年末债务余额90,602万元(其中:直接债务79,777万元,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10,825万元)。未超过州下达债务限额98,200万元(指直接债务)。债务主要由交通、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环保项目、债券转贷等组成。
二、2017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的财税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通力协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年度各项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的实现,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锁定收入目标,积极组织收入
一是强化依法征税。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工作,针对“营改增”全面推开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调整部门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强化税收分析。在认真分析当前税源实际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后期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紧盯全年收入目标,按照“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思路,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源税改革、契税立法、PPP项目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调研工作,及时向上反映地方实际情况;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对全县存量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为下一步资产盘活工作打好基础。
(二)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强化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认真研究中央、省财税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财政资金投向,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积极论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作用,积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财源建设基础,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做优做强旅游业、高原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兴财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各项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抓大不放小,以项目拉动税收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
按照“确保重点,压缩一般”的总体思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按政策要求将各项惠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户手中;二是在千方百计保增长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基本支出“三个压缩,一个零增长”的要求,切实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控制好行政成本,对会议费、接待费、车辆燃修费、“楼堂管所”建设等严格控制,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足额安排配套资金,重点增强城乡低保、新农保、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事业的财政保障能力。
(四)完善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建立编制科学、预算透明、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支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继续对年初预算单个项目金额超过10万元的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年内实行项目绩效跟踪,并进行抽查,并将项目使用绩效作为次年项目安排重要参考依据。选择部分重点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开展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对债务“借、用、还”的全程监控与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促进公务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2014年,出台《洱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洱源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洱源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洱源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让相关事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七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时全面完成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税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难。我县是典型的农业大县,规模以上企业较少,缺乏支撑性税源,加之地处洱海源头,工业发展空间小、税基不稳定,全年实现千万元以上企业仅4户,即蝶泉、电力、烟草、农商行,传统企业未能实现跨越发展,新兴产业带动了地方经济,提高就业率,但对财政收入贡献不大,收入的增长很大程度上依靠项目投资拉动在近期内难以得到转变,重大项目工程的实施进度和项目的争取,直接影响税收增长。近年来,我县财政收入虽然逐年在增长,但总量偏小,财源结构单一的现状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财政增收压力大。
(二)债务还本付息高,财政平衡压力大。2017年,全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共计8,690万元,脱贫攻坚、洱海保护、重大项目等债务还本付息逐步进入高峰期,使原本十分困难的财力更显紧张,年度内财政平衡难度大。
(三)政策性减税和刚性支出增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近年来,上级对地方公共财政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全县综合财力逐步得到增强,但新增的财力远远弥补不了刚性增支带来的支出压力,且各项政策性减税增多,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较弱,对上级财政的依赖性较强,本级财力难以维持全县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及机构的基本运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补助。一是随着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府性债务到期偿还、社会保障和项目配套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以及各种政策性达标事项的硬性要求,2017年下半年增资政策,增长的财力远远弥补不了支出的增加;二是各项政策性结构减税增多,营业税减收4,667万元,主要原因是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形成的减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收159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减89万元、住宿业减122万元;土地增值税减收137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减少133万元;烟叶税完成入库3,501万元,同比减收7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49万元同比减收256万元,主要是昆瑞路政管理支队洱源中队上年入库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1万元形成减收、县政务服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减收40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370万元同比减收378万元主要是公法院罚没收入、缉毒罚没收入同比减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74万元同比减收188万元,主要是县城投公司资产处置收入同比减收170万元、县国资公司上缴收益同比减收158万元。县信用社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农村广电网络收视费及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风电增值税延期抵扣政策停止执行等。
近年来,各项刚性增支因素增多,就2017年支出分析,我县在“三保”上存在较大缺口。2017年全年预拨了22,964万元,其中1-6月份自治州津贴和7-12月份从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调整增资预拨12,978万元;保民生项目预拨6,379万元;重点项目预拨3,607万元。不断出台的刚性增支、脱贫摘帽、洱海保护、债务还本付息等增支因素,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财力更为困难,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的各项财政工作,通过财税部门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收支平衡的目标,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和指导的结果。2018年的财政工作,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洱源做好财力保障。
监督索引号532930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