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相关规定。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预算已经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下达。现将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洱办发〔2010〕84号)和《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设置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0〕85号)精神,设立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为直属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外挂“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牌子,机构级别为正科级。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2.依照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报县人民政府和州苍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3.组织有关部门对苍山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地质遗迹、重要景观进行考察、调查、监测,并建立档案;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和河道保护治理等工作;5.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6.设立保护范围的界标、重点保护对象标识;7.行使《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局内设办公室、规划信息股、综合执法股3个机构;编制6人,实有6人,编制公车1辆,实有1辆。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2015年预算收入43.71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4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1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
2015年3月31日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43.7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0.25 |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 |
43.71 |
二.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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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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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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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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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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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其它资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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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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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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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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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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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
3.其它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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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卫生支出 |
3.46 |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二)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编码 |
科目编码 (类款项) |
部门/单位/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1 |
2 |
3 |
327014 |
|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 |
43.71 |
38.71 |
5.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35.25 |
35.25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2 |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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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4 |
1.04 |
|
|
2299901 |
其它支出 |
5.0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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