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洱源县商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洱源县商务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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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3.2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 |
1.83 |
3、公务用车费 |
1.4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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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相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基本定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预算口径。“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洱源县商务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