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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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4-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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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洱源县商务局部门预算,经洱源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并由洱源县财政局发文批复。现将洱源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能和主要工作

根据《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5]104), 《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洱政办发[2016]32),设立洱源县商务局,正科级,为洱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县对外开放、内外贸易、口岸管理、区域协作、经济合作等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下设办公室、市场流通股、对外贸易与对外经济合作股三个股室;人员编制6人,实有在职职工6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13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洱源县商务局2017年收入95.5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95.5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详见附件)。

洱源县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洱源县商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公务用
车运行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
车运行

3.23

0

1.4

 

1.4

1.83

3.16

 

1.33

 

1.33

1.83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相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洱源县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洱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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