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社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2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7.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99万元。
洱源县人社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1.28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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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 |
7.29 |
3、公务用车费 |
3.9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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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相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基本定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本年度支出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本年度支出总额3.99万元,其中:局机关支出1.33万元,社保局支出1.33万元,新农合支出1.33万元。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年度支出总额7.29万元,其中:局机关支出2.5万元,社保局支出2万元,就业局支出1.1万元,医保中心支出0.69万元,新农合支出1.0万元。
二、预算口径。“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