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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有预算单位5家,局机关为行政单位,下属4家单位为事业单位,财政供养车辆为5辆(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园林局财政供养洒水车1辆,环卫站财政供养垃圾车3辆)。2016年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费15.29万元(含业务用车财政供养3车辆),公务接待3.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合计19.0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4.83万元(含业务用车财政供养3车辆),公务接待3.46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合计18.29万元。比较两年预算数据,2017年我局在三公经费预算的支出上较2016年预算数有所缩减。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公务用
车运行

小计

公务用
车购置

公务用
车运行

19.09

 

15.29 

 

15.29

3.8

18.29 

 

14.83

 

14.83

3.46

 

“三公”经费相关指标口径说明

一、基本定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预算口径。“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