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洱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县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承担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是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是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八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是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十是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是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二是负责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培训研究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是承担洱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洱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洱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是承办洱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安监局的机构设置情况为,内设七股一室,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人员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一级预算单位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单位实有工作人员9名另外,单位聘请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设会计、出纳各一人,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4月7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周密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并与各镇乡政府、12个行业主管部门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镇乡、村,实现全覆盖。构建“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了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合力。
2、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效。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培训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二是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制定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好各项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等工作。
1.非煤矿山:一是积极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非煤矿山以转型升级为统领,按照“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要求,切实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实现非煤矿山安全发展。洱源县39座非煤矿山中达标保留矿山9座,改造升级矿山10座, 整合重组矿山8座为4座,淘汰关闭矿山12座。我县转型升级工作急即转入了克难攻坚阶段。截至2017年12月20日,完成淘汰关闭矿山12座,完成600%;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矿山正在整合重组之中。在本次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镇乡共下达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指令书110份,关闭通知书36份,收缴《采矿许可证》正、副本24本,受州安监局委托收缴《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60本,注销《营业执照》正、副本24本。砌筑非煤矿山封堵挡墙60余处500余米,强制撤除电杆60根、电力线路1500余米,强制撤除供水管道850余米,强制撤除打砂洗砂等非煤矿山砂石加工站点55处,没收非法矿产品1000余吨,行政罚款12.5万元,行政拘留3人。通过本次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彻底改变了我县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非煤矿山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矿权布局不合理、基础条件薄弱、资源浪费严重、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压力大等状况,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产业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促进非煤矿山向安全可靠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打造绿色、循环、生态矿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非煤矿山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二是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县共取缔关闭77家非法打砂洗砂场,关闭在洱海流域敏感区范围内7家砂石场,关闭无法办理林业、环保、水保等手续的5家砂石场。经整顿和规划甄别后全县最终保留27家非煤矿山。结合我县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整顿关闭目标。落实治理责任,积极开展风险评估论证,对“头顶库”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计等级或按设计等级上限加固坝体、完善防洪设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完成中央资金支持的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今年我县共进行了4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80次日常检查,共张贴宣传标语125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13处,提出整改意见110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3份,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发出停产通知书11份,责令25家证照手续不全的非煤矿山停产整顿。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重点对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了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保障了危化领域的安全。烟花爆竹方面以整治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目标,认真抓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春节前,联合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加大执法和打非的工作力度,对非法经营户除没收非法烟花爆竹商品外,还查清进货渠道等,对已掌握的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经营户实行清查仓库和销售点,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共开展检查51次,检查企业31家,排查出一般隐患100条,完成整改100条,整改率为100%,责令停产企业1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40份,整改通知书20份,开展警示教育2次。
3.工贸行业:突出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三项整治,重点实施7户工贸企业“一企一标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消除涉氨制冷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等4类重大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共开展了25次检查,检查企业11家,排查出一般隐患152条,完成整改152条,整改率为100%,约谈企业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开展警示教育5次。
4.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一是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强化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申报和备案审查,要求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具体工作落实中做到申报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与检测评价相结合。截至目前,今年我县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共计58家,其中新申报企业20家。二是全面推进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受理备案、审查、验收工作,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1个,其中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1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1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办理1起。三是今年以来职业健康监管共开展了58次,检查了58家企业,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1份,查出一般隐患207条,已整改198条,整改率为95.65%。
三是以第三方力量为助力,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安全生产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服务,借助机构专业技术等第三方力量来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探索推进多元化、多模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新机制,逐步建立起“市场主导、企业自主、中介服务、政府推进、社会参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检查咨询作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辅助执法监管工作,鼓励“企业委托服务”,借助专家库及机构专业技术力量来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探索推进多元化、多模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新机制针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技术手段匮乏的问题,开展隐患排查,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2017年以来,省、州安监局购买专家服务,对我县18家企业进行了全面会诊,共盘查出 129条隐患,截至目前已整改120条,整改率为93% 。
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引导高危行业采取“保险+服务”,推行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目前,全县已有非煤矿山生产企业8家,危化企业17家企业成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险合同。
3、在转变监管理念和创新监管方式上取得新突破。着力转变传统落后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应付的监管理念和突击式、运动式大检查的工作方法,以“互联网+安全监管规范标准”为支撑,建立了以企业自查自报为基础,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和政府综合督查为匹配,以实行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五项制度为重点的“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对全县54户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同时,不断强化购买专家服务、举报奖励等措施,着力推动改革创新,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以安全生产基础为保障,强化基础意识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作为今年度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洱源县城街天(6月18日),县安监局、县总工会、县公安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县交通局、洱源运政所、县农业局、洱源路政管理大队、茈碧湖镇政府、洱源供电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对全县厂矿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登高、电工焊工、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和各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530人进行了4期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交通、安监、法制、交警和运政等部门,在县城分3批通过部门授课、播放警示教育录像、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全县所有客运车、微型车、出租车驾驶员720余人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客运驾驶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组织对全县相关的10家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危化经营带储存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10次,通过演练,检验了在紧急情况下的各项救援情况,提高了企业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救援能力。同时,检验了预案启动的灵敏程度、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五是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提升队伍建设
1、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洱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邀请县委党校老师进行专题授课;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开展撰写学习心得、学习自查等,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线。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党委的规定和要求,注重实效。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纪委各项规定,动真格、硬约束,经常抓、长期抓,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立说立行,长期遵守,绝不搞一阵风,绝不半途而废,绝不走过场、搞变通,坚决防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拜年送礼、跑官拉票等歪风邪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洱源县安监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洱源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节俭办婚(丧)事的暂行规定》,贯彻执行《洱源县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推进工作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作风的改进落到实处,教育党员干部发扬节俭办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上半年,全单位没有违反规定人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赌博。
六是以党的十九大安保为重点,深化“平安洱源”建设
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红线意识,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部门专项检查,并认真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七是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要求,我局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扶贫政策,继续完善建档立卡资料,广泛收集我局挂钩村牛街乡太平村委会村情、民情,及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深入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帮扶措施,指导和推动太平村扶贫工作扎实开展。2017年我局挂钩的牛街乡太平村委会正常退出户:3户15人;识别不精准剔除户:共16户20人;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0户0人;2014年至2016年脱贫户认定为脱贫返贫户0户0人;拟脱贫户:42户155人;全村漏评户为0,错退户为0,综合贫困发生率2.14%。我局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减少办公经费开支,为牛街乡太平村解决帮扶资金11000元,我局个人扶贫共捐了2500元为挂钩户购买保险。抽调了我局副局长车灿松同志派驻牛街乡太平村开展扶贫工作,此外我局派党员干部180余人次深入太平村开展包村入户工作。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2.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2.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61万元,上年结转122.6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2.61万元(本级财力122.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1万 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运行所发生的人员办公费用。20808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支出8.08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8万元,215资源勘探与计划生育支出109.15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2.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91.91万元,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5.84万元,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单位职工独生子女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变动。2018年县财政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122.6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9.47万元,增加3.14万元,增加 2.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人员工资增加,具体是2017年新增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工资。
(二)项目支出变动。2018年县财政安排项目我部门项目支出为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15万元,占总支出122.61万元的89.01%,主要用于保障县安监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