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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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洱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洱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于2008年,单位性质是行政机关,主要工作职责(或业务范围)包括森林安全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森林公安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的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森林公安局自成立之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单位性质是行政机关,属于正科级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预决算,无下属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向“一警多能”的目标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征善战、能够快速反应、秉公执法的森林公安队伍。二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警钟长鸣,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公安机关警纪警规有关规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0.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20万元,上年结转2.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20万元(本级财力338.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0.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应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财政负担部分6.05万元,以及单位养老保险21.42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10.98万元,医疗补助5.35万元。213(农林水支出)—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主要反映工资及津补贴258.44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3.6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6.09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201(办公费)7.04万元,用于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0202(印刷费)2万元,用于单位的印刷费。

30205-06-07(电费、水费、邮电费)5.3万元,用于支付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民警警务通话费等。

30211(差旅费)10.45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办理案件等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

30213(维修(护)费)1.55万元,日常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

30215-16-17(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3.1万元,反映单位会议期间费用,民警外出培训费用,以及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0226(劳务费)9.12万元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单位编制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7万元,预算下达公务交通补贴。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用于民警办案中特情耳目费等费用。

(其中:基本支出:73.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财政预算编制不涉及政府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年初预算和2017年年初预算一样不涉及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无变化。

2018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支出338.20万元,较2017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支出308.3万元,增加29.9万元,增幅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12月我单位新招录民警5人人员经费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