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2.依照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报县人民政府和州苍管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3.组织有关部门对苍山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地质遗迹、重要景观进行考察、调查、监测,并建立档案;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和河道保护治理等工作;
5.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6.设立保护范围的界标、重点保护对象标识;
7.行使《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其它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洱办发〔2010〕84号)和《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设置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0〕85号)精神,设立洱源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为直属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苍山保护管理工作,正科级建制。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或分支单位。局内设办公室、规划信息股、综合执法股3个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目标任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2.工作重点
1、多措并举抓实森林防火工作。立足苍山管护实际,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研究苍山洱源区域森林防火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防火责任,细化防火措施,多措并举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2、严厉打击破坏苍山资源活。3、苍山洱源区域基础设施加快推进。4、依法保护能力全面提升发。5、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和部门包村工作。6、切实强化党的建设。7、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8、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11月止实有人数6人,公务员5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单位自行聘请临时工1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16万元,上年结转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16万元,上年结转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16万元(本级财力73.1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5.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6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9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万元;
4. 农林水支出5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1.工资福利支出64.0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今年采购一台台式机计算计算机,价格0.52万元。完善相关采购手续。资金来源:项目支出。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本年预算安排与去年无增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需要解释的专业名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办公费预算安排1.64万元、车辆运行费预算安排1.33万元、培训费0.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