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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业务的落实,进行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确保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和领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7、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县依法治县工作;
8、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9、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建设;
10、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室、铁路护路办;
2、洱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3、洱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4、洱源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归口政法委管理;
5、中共洱源县委依法治县办归口政法委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强化综治维稳责任的落实。
2、进一步加强维稳工作。
3、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
5、进一步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6、进一步整合基层政法力量。
7、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8、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
9、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2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29.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9.99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99万元(本级财力329.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9.9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29.99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9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279.9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36.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1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万元。
2、项目支出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4.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降幅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降幅14.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降幅11.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279.99万元,较上年增加63.49万元,增幅29.32%,变动主要原因如下:1、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70万元,较上年增加5.2万元,增幅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增加5.2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5.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减0万元,增幅0%,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中共洱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