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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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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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9年预算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洱源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决议和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下达。现将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情况公示如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属县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部门,属于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8人,领导职数12副。2018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4人,退休1 人,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股、项目股、信贷股、社会扶贫和老区工作股、产业扶贫股、财务股、信息统计股。财务收支核算在财务股内,设有会计一人,出纳一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18年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20158月中央发出脱贫攻坚令以来,洱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部署安排,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顽强奋斗,攻克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贫中之贫,万众一心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一)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

洱源县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把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强化工作举措,举全县之力扎实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把各项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准抓到位,着力解决好全县农村基础设施、稳固住房、产业发展等方面短板,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二)健全扶贫机制,筑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六重保障

一是压实责任,筑牢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保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格局,“五级书记抓扶贫”高位推动,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建扶贫开发工作指挥部,根据片区设立3个工作站,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亲力亲为抓扶贫;全县44名县处级领导、96个县级部门负责人、9个镇乡党委书记和镇乡长、90名驻村工作队队长分别向县委递交了脱贫攻坚《政治生命责任书》,全面、彻底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强力推进筑牢了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健全制度方案,筑牢脱贫攻坚制度机制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州统一部署,结合洱源县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及时出台《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洱源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等制度,确定“八项思路”:实施整乡推进、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实施产业扶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劳务输出、实施金融脱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抓实“七大工程”:发展生产、易地搬迁、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实施金融扶贫、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突出“八个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挥部职能发挥、加强镇乡主体责任、加强资金整合和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队员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考核问责。先后制定下发了《洱源县脱贫攻坚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三是强化资金统筹,筑牢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洱源县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募集社会捐助资金等方式,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截至20185月份,全县已累计投入37.6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5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87亿元,统筹整合其他财政资金7.38亿元,吸纳社会资本发展教育1.2亿元,贷款资金18亿元,接受捐款0.2亿元)。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把资金集中到贫困镇乡、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稳固住房、产业发展等最需要的事业上,有力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

四是统筹各方力量,筑牢脱贫攻坚人员力量保障。洱源县实行县级领导挂镇乡包村组,中央、省、州、县各级干部联户机制,确保所有行政村、自然村都有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由9名县级领导挂钩帮扶9个镇乡,担任镇乡第一书记,将各方力量集中到脱贫攻坚主战场。在“挂包帮”工作中,实行结对帮扶“532”制度(县级干部帮扶5户,科级干部帮扶3户,一般干部帮扶2户),中央、省、州、县2488名干部职工结对挂包7421贫困户,106个部门包村,形成“百个部门包村,百名队员驻村,千名干部联户”的大扶贫工作格局。3年来,省级挂包帮单位协调引进项目22个、资金28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23人,举办培训班86期,培训1676人次;州级挂包帮单位协调引进项目21个、资金311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94人,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1705人次。由“挂包帮”干部捐款,投入148.42万元,为74212939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购买20162017年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全覆盖。

五是着力感恩教育,筑牢脱贫攻坚群众基础保障。洱源县始终把扶贫先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打牢脱贫攻坚群众基础。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专题教育,组建脱贫攻坚工作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18827128人次、扶贫知识培训3612932人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412388人次、“自强、诚信、感恩”宣讲682场次,不断教育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引导群众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有效提升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可度。

六是强化监督执纪,筑牢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洱源县成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及办公室,制定下发《洱源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洱源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办法》等文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紧扣“三率一度”关键,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行动。

(三)下足“绣花功夫”,高位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精准识别,做到对象精准不漏一人。坚持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县、镇乡、村各级干部到地到户“解剖麻雀”,严格按照贫困人口纳入的“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筛查扶贫对象,切实将扶贫筛查工作落到实处,一户一户、一人一人比对、筛选,澄清底子,更正错漏,提高精准度,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是把脉问诊,做到措施精准到户到人。我县坚持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结合贫困区域和贫困户实际,针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在产业发展、住房建设、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有效帮扶,做到每户贫困户都享受2项以上政策措施帮扶,实现项目和政策资金到户100%全覆盖,让扶贫政策惠及所有贫困群众。

三是力量下沉,做到派人精准驻村到户。采取“抽强人、强抽人”的方式,2015年选派4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411名扶贫队员,做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超过50户的23个行政村和17个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2017年全县驻村工作队从40支增加到90支,驻村队员从411名增加至489名,做到所有行政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平均每支工作队有5名以上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90个村全覆盖(2017612月,为扎实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县又增派了512名工作队员,调整充实到9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中),实现因村派人全面、精准、精干。

四是实事求是,做到脱贫精准经得起检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强化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责,同时充分发挥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认真实施沪滇扶贫协作、上海交大定点帮扶洱源等项目,扶贫事业稳步发展,成效显著。2014年以来全县74212939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脱贫623326147人,其中2014年脱贫8893879人,2015年脱贫22169698人,2016年脱贫19048013人,2017年脱贫12264565人。截至2017年底,全县剩余未脱贫人口11883243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28%。在贫困退出过程中,严格执行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户脱贫公开评议、双签认定等程序,工作和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脱贫攻坚进展和成效

洱源县紧紧围绕县乡村脱贫退出各项指标和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标对表,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医疗卫生、金融扶贫、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等工程,全县脱贫攻坚呈现出“精准、实在、全面、用心”的特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一)抓产业促就业,不断增加群众稳定收入。树牢“扶产业才是扶根本”的理念,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抓实产业就业工作,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促进农户可持续增收。

(二)抓住房提质量,实现群众住房安全稳固和遮风避雨。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住房质量为靶向,围绕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缺什么帮什么”的要求,投入5.3亿采取易地扶贫搬迁、县级筹资稳固住房建设、政府兜底建房、农危改、地震恢复重建、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提升6种模式,实施稳固住房建设30466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720户(建档立卡户320户,同步搬迁400户)、县级筹资稳固住房建设1735户、政府兜底建新房407户、“5·18和“3·27地震恢复重建2695户、2016年农危改和2017年“4类对象”农危改5698户、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提升19211户。同时,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加强建房户后续产业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不因建房致贫、返贫。

(三)抓基础建设施,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累计投入9.69亿元,以整乡整村推进、脱贫攻坚道路硬化、“直过民族”整村推进、沪滇扶贫协作等项目为平台,全面加强贫困镇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完成全县90个行政村642公里通村道路硬化。

(四)抓教育谋长远,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把教育扶贫作为长期扶贫工程来抓,共投入8.85亿元,一方面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6.1亿元,新征学校用地512.48亩,新建校舍11.54万平方米、运动场地10.44万平方米,购置图书49.3万册和计算机等器材设备6000多台(套)。短短1年多的时间,实现了全县100所义务教育学校和40个教学点办学条件达到基本均衡。20168月通过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洱源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201712月通过国家评估验收,20182月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累计投入2.75亿元,以“决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决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返贫”为目标,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学段全覆盖的贫困户学生资助体系,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及时发放贫困学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贫困户在读高中生、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建档立卡大学新生、东西协作计划到江苏就读学生、“两后生”、 雨露计划等各种补助;足额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高中生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低保户、孤儿、因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教育帮扶政策落实,有效解决了因贫辍学、因学返贫问题,切实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五)抓医疗卫生,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洱源县高度重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投入健康扶贫资金4363.56万元,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实现全县29390人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862万元建成46个村卫生室,其中新建32个,改扩建修复加固14个,目前90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有乡村医生354名。

(六)拓渠道抓信贷,金融助力脱贫显成效。洱源县累计筹集各类金融资金18亿元(其中扶持产业发展11.04亿元,住房建设2.04亿元,教育扶贫3.3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1.6亿元),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贫困群众因地因人制宜发展生产经营。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了一批浦发行扶贫基金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把金融资源配置到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通过创业就业、吸收入股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

(七)抓生态促脱贫,两线攻坚实现“双赢”。洱源县始终立足实际,把脱贫攻坚和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坚持“两线”作战,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

(八)抓社会保障,兜底不落一人。我县结合“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投入4220.78万元,一是加强低保户与贫困户、低保线与贫困线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实行兜底保障。实现在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1883243人中,农村低保户有9272657人,“两户”重合率81.9%二是推进精准施保。认真落实“A类低保一年一动态、B类低保半年一动态、C类低保一季一动态”要求,常态化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复核,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不丢一户、不落一人,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漏保、错保,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三是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供养标准710/人·月,分散供养标准515/人·月),满足不同类型特困人员实际需求。四是常态化开展临时救助、孤儿保障和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大临时救助资金、孤儿保障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投入力度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筹划设立慈善基金会,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募集资金辅助开展大病救助、儿童关爱、残疾人帮扶等工作,让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兜得更加牢靠。

洱源县通过自检自查,贫困县退出5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初审。州初审:20171114日至1215日,大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团队对洱源县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并于1214日至17日派出初审考核组对洱源县脱贫攻坚各项指标进行初验审核,认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脱贫摘帽标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71229201814日在大理日报、大理州门户网站将洱源县列为拟退出贫困县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省复核:20181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云南财经大学评估团队对洱源县进行了摸底评估,各项指标都达到了摘帽的目标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1822327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无异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洱源县精准扶贫减贫成效

年度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贫困人口(人)

23150

18714

15002

7767

3243

贫困户数(户)

5759

4638

4290

2422

1188

贫困发生率(%

8.80

6.96

5.70

3.06

1.28

洱源县户脱贫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户脱贫考核标准

户脱贫标准完成情况

1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国家公布的现行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全县脱贫的6233户人均纯收入均稳定超过3200元。

2

住房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基本安全。

全县脱贫的6233户住房均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

3

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

全县脱贫的6233户中适龄青少年就学率达100%,无辍学现象。

4

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加大病统筹。

全县脱贫的623326147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5

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全县脱贫的623326147人中符合条件的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

得到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人畜饮水、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序转移就业、金融扶持、生态扶持和低保兜底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帮扶。

全县脱贫的6233户均享受2项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洱源县村出列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贫困村出列考核标准

村出列标准完成情况

1

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30个出列村贫困发生率都低于2.7%

2

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

从镇乡到30个出列村村委会全部通硬化路,且危险路段都有防护措施。

3

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

30个出列村10千伏以上动力电、380V三相动力电100%全覆盖。

4

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30个出列村所辖自然村(组)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100%

5

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30个出列村村委会及所在地的学校、卫生室宽带网络(4G)覆盖率达100%

6

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30个出列村下辖所有自然村安全饮水都得到保障,大部分已通自来水,取水半径均小于1公里。

7

以县为单位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30个出列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每千服务人口平均有1.44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平均有3.13名乡村医生执业。

8

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30个出列村都有党支部活动室、村民议事点和文化活动场所,有球场或其他体育活动设施,有农村书屋。

9

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0个出列村适龄青少年就学率达100%,无辍学现象。

10

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以上。

30个出列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2万元,最高的达到23.6万元。

洱源县脱贫摘帽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县摘帽考核标准

县摘帽标准完成情况

1

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贫困发生率降至1.28%

2

当年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9.6%,比全省增幅9.3%0.3个百分点。

3

退出的贫困县当年贫困村退出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全县3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村出列比例达100%

4

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等项目、资金至少有1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扶持,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

所有贫困户均享受2项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5

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20182月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为0.0051%0.19%,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零辍学”。

2018711-17日,国家第三方评估检查组5个调查队70名队员对我县开展了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累计调查我县9个镇乡、23个村委会、91个自然村(组)1791户农户,其中,已脱贫户847户、卡外户944户;累计组织访谈43场次,其中,村级访谈23场次,镇乡9场次,县级访谈11场次。2018918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云南省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的函》(云国开办函〔2018137号),反馈结果显示:洱源县综合贫困发生率1.35%、错退率0、漏评率0.08%,群众认可度97.79%9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批准寻甸县等15个县退出贫困县的通知》(云政发〔201853号)明确:洱源县经过县级申请、州级初审、省级核查、公告公示、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等程序,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有关标准,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省委、省政府研究,批准退出贫困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还于9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洱源等15个县退出相关新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三、20186月以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尽管洱源县已经摘帽退出,但县委、县政府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仍然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围绕“脱贫摘帽,实现小康”的要求,全力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20186月份以来,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01亿元,从住房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转移就业、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等方面,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切实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的检验。

(一)抓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稳固住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320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全部入住,实现遮风避雨,安全稳固的目标;人均住房面积为23.99平方米,面积超标问题已严实整改到位;搬迁户旧房已全部拆除,迁出点全面完成旧宅基地复绿工作;通过调整补助政策,已经全面完成补助资金兑付,同时实现全面“取消长期借款”的要求;采取补助产业扶持资金、申请产业扶贫贷款、组织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确保了搬迁户持续稳定增收,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投入1.01亿元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通过3次大规模的易地扶贫搬迁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实现了320户易地扶贫搬迁户、28个安置点及8个镇乡的户、村、乡、县四级档案规范有序;完成迁出点安置点和搬迁户省级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对照省州督导、稽察、考核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列出任务清单,对标对表限时销号清零,目前,各级反馈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不断夯实稳固住房建设工作。出台《洱源县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提升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全面完了20183月启动实施的19211户农村人居环境住房提升工程扫尾工作,实现了农村安全稳固住房保障帮扶全覆盖,全面消除了农村C级、D级危房,全县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农户不断朝着小康生活迈进。

(二)抓实产业发展工作。一是认真兑现国家产业扶贫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帮扶政策,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按照每户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将扶持资金量化到户,不简单发钱发物,通过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扶持产业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二是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合作社。着力解决好“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在全县已组建509个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继续抓实农业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指导注册新成立66家,推荐16家合作社52户社员申报财政贴息贷款,预计可办理500万元的产业发展资金,截至目前,全县完成了575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评审了2018年洱源县扶贫产业项目,云生中药材、绿典苦荞、源源蔬菜等一批专业合作社承接了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建档群众约1500,全面实现农户和合作社之间的合作经营。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作用,彻底遏制简单的发钱发物,有效增加群众的股金收入。三是加大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劳动力外出务工。持续推进就业扶贫行动,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举办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多渠道转移劳动力就业。依托浦东-大理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不断加大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开展培训25406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8560人次129日,举办201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沪滇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以招聘农村劳动力为主,兼顾有意愿外出务工劳动者和就业困难群体。来自浦东新区、江西、湖南、大理州等地的55家企业参加了此次招聘会,并提供了涵盖制造业、服务业的10321个岗位。此外,还通过“e地就业(edjob)服务平台”服务平台设立网上招聘分会场,进行企业招聘信息与求职者信息对接,并开展网上面试招聘。据不完全统计,招聘会共计入场求职2579多人,发放岗位信息手册9600余份,现场政策咨询1158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856。目前全县累计完成转移就业人数10.06万人次,201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491人,其中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77人,切实增加了群众的薪金收入。四是加大信贷扶贫支持。不断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继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协调承贷银行与镇乡的沟通协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3-5万元的产业扶贫信用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必贷,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在2017年发放小额信贷扶贫511721341.7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全县计划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7600万元,1-11月份完成26763万元,完成率97%。其中,为446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占75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59.4%)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9763万元,发放扶贫项目贷款7000万元。完成发放的26763万元扶贫产业信贷资金中,扶持种植业2125万元1.06万亩(其中经济作物0.25万亩,经济林果0.5万亩),扶持养殖业17638万元(其中大牲畜2.52万头(只)、家禽3.06万只),投入项目贷款资金7000万元扶持了6家涉农企业,预计2018年全年可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发放28060万元,完成率102%六是调整种植结构。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结合脱贫攻坚和洱海源头保护治理,引进云南滇本草药业有限公司,培育高原特色中药材产业,在全县9个镇乡适宜区域发展紫丹参、云木香等中药材种植30072.35亩,组建32个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建档立卡户优先、种植大户优先、专业合作社优先、大蒜种植替代区域优先、沪滇扶贫合作区域优先、连片种植区域优先的原则,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实现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2018年优先在群众积极性高的适宜区域启动15000亩,采取保底价订单收购,每年为群众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6000万元以上,至2020年,每年为群众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1.2亿元以上;流转土地3000亩建设示范种植基地,每年增加群众资产性收益;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增加工资性收入。七是落实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33.55万元(含沪滇扶贫帮扶资金161万元、捐赠资金31万元),实施专项产业扶贫项目47个,共发展荷兰豆、辣椒等特色蔬菜种植4700亩,当归、木香等中药材种植2100亩;发展肉牛、山羊、藏香猪养殖1200头,土杂鸡养殖33600羽、蜜蜂养殖1800箱;实施农产品收储加工等项目4个;开展产业技术培训1692人次;累计扶持新型经营主体23个,其中有8家农业企业、9个种养专业合作社、4家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2个扶贫互助社,共带动4863户建档立卡户发展,其中:订单农业示范带动1333户、参与入股分红3238户、转移就业292户、土地流转8户。通过一系列产业扶持措施,切实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八是切实实施生态扶贫。把脱贫攻坚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双线”作战,互促互进。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双赢”。在原有流转土地23229.19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持续推进生态湿地、生态隔离带、退耕还林建设和滩涂地治理、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等工作,把贫困群众不宜用于生产生活用地退出来、租过来,把贫困户的资产变资金,切实增加贫困群众的资产性收入。九是深化“几大员”聘用行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吸纳天保员、护林员、护草员保洁员、河道管理员、管水员、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等,在原有906人的基础上,因时因地逐步增加岗位,人员聘用向贫困群众倾斜。林业方面,在原有5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上,从201810月起,新增1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参与森林管护,切实增加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十是加强低保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线与贫困线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A类低保一年一动态、B类低保半年一动态、C类低保一季一动态”要求,常态化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复核,结合“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将通过帮扶仍无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纳入低保,实行兜底保障。通过认真排查, 10月份全县享受农村低保58791512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647.1674万元,农村五保69872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480.25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14004230人,发放低保金921.2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五保163200人,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119.8万元。未脱贫的11883243人中享受农村低保和五保10932832人,重合率按户比为92%,按人比为87%,实现了应保尽保,确保了兜底保障。同时常态化开展临时救助、孤儿保障和助残工作,及时兑现临时救助金、孤儿保障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110月份累计实施医疗救助3282人次304.41万元,其中健康扶贫二次补偿161人次25.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80人次39.23万元,临时救助 3568243.45万元,因病导致生活困难家庭联审联批救助26481.65万元,切实有效增加贫困户的转移性收入。

(三)抓实项目建设工作。一是按时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围绕“全面解决11883243人未脱贫人口贫困问题,巩固3个贫困乡、30个贫困村及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的全县脱贫攻坚总目标,以全县742129390人贫困人口和88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为对象,深入开展“户户清”行动,做实村级施工图,按照“村有施工图、镇乡有路线图、县有项目库”的要求,精心编制完成《洱源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洱源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提供了基本依据。二是启动实施一大批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村内道路硬化项目537677.3平方米、村组道路9件提升改造15千米、人畜饮水8件、“雨露计划”805人、活动场所1件、村卫生室改造提升项目30个;争取农发行过桥贷款1.9亿元,启动实施了洱源县2018年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完成安全饮水2件,建成取水池2座、饮水管道238.88公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675.06万元,启动实施脱贫攻坚高效节水灌溉等统筹整合项目13个覆盖农田0.73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0.7万亩,实施农田水利和林业管护等小型基础设施13件;争取沪滇扶贫协作上海援助资金2810万元,实施土杂鸡养殖项目3个、核桃初加工项目2个、村组道路项目27.2公里、贫困村功能提升项目4个、携手奔小康项目3个。

(四)抓实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县级稳固住房建设配套资金进行调整。按照省州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的要求,出台了《洱源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调整方案》,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县级稳固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资金的调整工作,20181016日省扶贫公司调研检查组到我县专程调研和检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对我县资金调整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在全州巡查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二是加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断强化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帮扶对象、帮扶项目、施工工艺、工程预算、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兑付等工作,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程资金认真分类,清晰界定扶贫资金和非扶贫资金,对工程项目区分贫困户住房维修改造补助和非贫困户维修改造补助,分别兑付资金,保证了资金按用途专款专用。三是强化过桥贷款管理。严格按照过桥贷款《可行性研究报告》,破解资金申贷和拨付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组织相关培训,审核后及时把资金拨付镇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接受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20185月,接受州级对我县20171-20184月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20173月、10月财政扶贫资金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检查。20187月,我县对2017年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开展闲置资金清理,全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措施不断落实,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县脱贫攻坚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抓实两轮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为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贫困户脱贫目标,我县严实动态管理,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按照“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则退,逐年减贫。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的培训,熟练掌握贫困对象识别和脱贫标准。另一方面坚持“应纳尽纳,能退必退,能退才退”的原则,加强对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进行分析、研判。一是顺利完成20186-8月份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20186-8月份动态调整和信息补录,新识别95340人,返贫1972人,单人独户死亡55人,截至20188月,全县在册的建档立卡人口有751129755人,其中未脱贫12973623人,全县贫困发生率为1.42%二是扎实开展201810月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2018年底,通过帮、扶、脱、退、剔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全县脱贫4901544人,全县新识别纳入1249人,返贫314人,剔除315人,死亡78人。截至1130日,全县国办系统在册建档立卡人口750429812人,其中未脱贫8022049人(由于新识别、返贫、剔除功能均未开放,故新识别12户暂未录入系统,返贫3户、剔除3户均未返贫或剔除),全县贫困发生率为0.81%。待新识别、返贫及剔除操作完成后,全县建档立卡人口为751329846人,未脱贫人口为8172112人,贫困发生率为0.83%三是对剩余贫困人口进行针对性帮扶。全面分析剩余贫困户的家庭人口结构、收入和就医就学等情况,准确锁定主要致贫原因,进行针对性的重点帮扶。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狠抓镇乡路线图和村级施工图建设,进一步细化到村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对剩余贫困户未完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应指标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因户施策,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措施,补齐短板,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的精准帮扶。

(六)抓实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尽管已经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验收,但全县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仍以“人在、心在、实在”“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扎实作风,坚持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县内42家企业挂包90个行政村,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扶持、劳务输出等帮扶工作。2018以来,中央、省、州、县各级包村单位共投入各种帮扶资金(含捐资捐物折价)5082.53万元(其中,中央243.2万元,省级312.85万元,州级40.46万元,县级4486.02万元)。

(七)抓实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在位、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干部纪律作风、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群众反映等突出问题的巡回督查,推动脱贫各项工作落实。20181月份以来,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778次,其中定期督查38次,不定期督查40次。深入农户379户,形成脱贫攻坚督促记录60份、发出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改通知书16份,撰写督查报告3篇、检查报告8篇,提出建议意见36条,发出督查通报了3期,通报17个单位,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问责5人,作出书面检查4人。通过督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八)抓实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一是完善帮扶内容。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并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发展上扶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贫困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二是落实帮扶责任。进一步督促各级挂包干部切实落实好帮扶责任,增加上门走访次数,采取“知根底、同生活、共劳动”的帮扶模式拉近彼此情感距离,用帮扶干部的真心帮扶换取贫困群众的真情流露,让贫困农户懂扶贫、愿脱贫、感党恩。三是转变帮扶方式。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简单粗糙的一次性输血式帮扶模式,少给、少送一些慰问金和物资,多送一些知识、观念和技术,少送一些形式化的走访和闲聊,多送一些资讯、市场和项目,真正帮在实处、扶在实处,让贫困群众树立致富信心、学到致富技术、找准致富门路。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动学生、务工人员、村老乡贤等群体,加大对脱贫惠民政策、脱贫攻坚成效、脱贫致富典型等宣传讲解工作,引导贫困农户尽快转变观念、克服“等人扶”、“等脱贫”等消极思想、树立“贫困可耻、致富光荣”观念、真正激发出“要脱贫”、“要致富”的强大信念。

六、扎实开展挂钩包村工作

我单位挂钩村为乔后镇丰乐村,干部职工结对包户在西山乡团结村,按照“挂包帮”“转走访”的要求,高度重视这两个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经常深入村、组、户走访、调查、指导,共59人次,帮助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问题。每逢几大节都组织干部职工到村开展 “三清洁”,帮助整治环境卫生,开展美丽家园宣传教育。积极帮助两个村做好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为丰乐村、团结村争取主要扶贫项目4个,补助专项资金517.5万元。给予丰乐村工作经费5000元,通过对两个村挂钩帮扶工作的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了阶段性任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了新台阶,团结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266元,比上年530元,11.2%;丰乐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714元,比上年增923元,10.5%。两个村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达标。我们高度重视洱海源头保护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洱海源头保护治理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安排的任务,做到脱贫攻坚和洱海保护紧密结合 “双推进”。

七、后续脱贫攻坚安排部署和巩固提升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的重大举措,认真落实省州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现稳定脱贫为基础,以区域发展为重点,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为目标,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获得感,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夯实稳定脱贫基础,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一)扶持产业推动就业促进增收。进一步树牢“扶产业才是扶根本”的理念,依托洱源独有的资源和特殊的区位优势,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继续在“选、培、扶、强”产业扶贫上下功夫,真正使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

(二)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区域发展能力。一是抓住我省加快推进以综合交通为重点的“五大基础网络”建设机遇,推进交通路网建设。重点抓实大漾云兰、鹤剑兰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推进牛沙公路、东西湖一级公路等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建好“四好农村路”,完成23个村100公里的公路拓宽工程、37个村147公里通硬化路工程、6个村52公里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2090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客车,解决贫困地区交通瓶颈的问题,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二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和“七改三清”工作今后三年建成3座日处理总规模125吨的垃圾处理站,改造建设4131座农村厕所,改造提升乡镇公厕16座,实施行政村所在地公厕138座,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全覆盖。全面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和能源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村组通讯网络、用电服务、安全饮水、五小水利质量,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通讯、用电、人畜安全饮水等问题,建设美丽生态宜居乡村。

(三)加强功能建设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教育扶贫方面。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好高平中学建设项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负担,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二是医疗卫生和健康扶贫方面。持续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为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有效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制度,巩固“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保险零起付等惠民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家庭大病医疗支出。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加大村组活动场所建设,加快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充分发挥乡村文化阵地功能作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树立自强诚信、感恩思进的文明新风,有效解决群众精神贫困问题,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要我发展”转化为“我要发展”的行动自觉,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会保障措施,构建和谐社会。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引资、引智、引才,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动员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各界爱心人士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筑牢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格局。健全保障功能完善兜底措施,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贫困线有效衔接,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和贫困人口,在贫困对象纳入低保时做到按户施保,适度减少保障对象,提高保障标准,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功能和作用。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丰富养老方式,加快农村养老社会化步伐。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善残疾人、孤儿、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生活条件,有针对性的加大残疾人实用性技术培训,让他们获得更多的有尊严的收入。同时全面落实救济救助工作,确保因灾、因病、因残和意外事故家庭有饭吃、有衣穿、不返贫,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

(五)抓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无缝对接。一是抓好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有效衔接。迅速将脱贫攻坚组织体系整建制调整转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转为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原扶贫挂钩责任单位不变,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抓好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上的有效衔接。在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统筹衔接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等既要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又要在原有基础上逐步向乡村振兴目标靠近。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上,注重脱贫出列镇乡、村原有扶持政策的延续实施,原有的工作举措、工作任务不得搞“一刀切”,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享受上不得设置条件门槛。三是抓好成果经验上的有效衔接。强化典型带动,注重典型示范引领,有效借鉴和运用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其探索运用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防止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断档,出现真空期或“两张皮”。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先进做法,积极树立乡村振兴先进典型,讲好乡村振兴的“洱源故事”,以先进村庄、先进人物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扎实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14人,其中:行政实有人数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3.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51万元(本级财力223.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3万元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医疗11.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万元。

3、农林水支出180.61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44.27万元、商品服务等支出1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203.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万元、津贴补贴86.85万元、奖金4.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7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0万元、行政事业医疗11.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住房公积金15.4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73万元,其中:办公费3.83万元,职工培训费0.07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补贴12.4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2万元(独子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洱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为223.51万元,比上年同期预算186.5万元,增加37.01万元,增长 19.84%,主要变动情况是: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为223.51万元,比上年同期预算186.5万元,增加37.01万元,增长 19.8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预算25.73万元,比上年同期预算14.20万元增加11.53万元,增长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预算17.18万元,比上年同期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7.18万元,增加71.8%商品和服务等支出本年预算19.73万,比上年同期预算22.43,减少2.7元,减少 12.0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行政人员增加2017年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未列入2018年年初预算,2019年才列入年初预算。22019年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内部分由社保发放。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资金支出一般是年内追加或上级安排)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持平。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0万元,与 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3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交通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预算数19.7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2.43万元减少2.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2800111

2019年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