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14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第二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3、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10、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11、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
12、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强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4、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6、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7、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18、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9、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经营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20、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行政审批事项: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2.有限责任公司登记。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5.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6.非公司企业营业单位登记。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9.合伙企业登记。1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12.个体工商户登记。13.企业集团登记。14.户外广告登记。15.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16.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17.食品流通许可。18.餐饮服务许可。19.罂粟壳定点零售审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市场准入股。4、企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洱源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牌子)。5、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股。6、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8、市场规范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洱源县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洱源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9、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与质量监督管理股。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1、综合执法稽查大队。12、财务室。13、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股。
派出机构:根据州编委【2017】64号文件精神,同意洱源县将原乡镇9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整合为5个市场监管综合联动执法片区分局,作为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加挂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XX镇(乡)中队牌子,各设分局长(中队长)1名(正科级),副分局长共9名(副科级)同时兼任各乡镇执法中队中队长。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在洱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主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继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关键点,优化营商环境;
2、以安全生产为着力点,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
3、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执法权威;
4、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
5、精诚团结、砥砺奋进,全力以赴抓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68人,暂定编3名,工勤编9名),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8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3.38万元,上年结转68.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3.38万元,上年结转46.4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3.38万元(本级财力1113.3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2.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3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3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4万元。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为 1106.3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 20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政策增资列入2019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数较2018年增加193.92万元。
(二)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为 7 万元,同比上年预算项目支出相同。
八、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9.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8年预算数相同。比2018年预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幅度0%。主要原因是支出口径与上年一致,预算也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 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9.1 万元,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公务检查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2.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减0万元,增减幅度0%。主要原因是支出口径与上年一致,预算也与上年持平。购置费安排 0 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94.1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少量增加。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1400111
附件2:2019年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13105072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