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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并负责有关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督促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械、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职能转变。划入洱源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责。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中共洱源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洱源县司法局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加挂中共洱源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洱源县社区矫正中心(加挂洱源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装备财务保障股,下辖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洱源县公证处。2020年初实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10人,遗属7人。执法执勤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洱源建设。重点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的落实,继续做好“七五”普法的实施。加大对在线学法的指导监督力度;逐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加大洱海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扎实推进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2.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强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队伍职能作用和促进法治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发挥律师深入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作用。加快公证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与全国、全省、全州公证信息系统数据互联对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公证服务县域经济和特殊人群服务上扩范围、提层次、强力度。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12348法律援助专线及其它法律援助信息平台、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化,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帮助无障碍化。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进基层法庭、进基层派出所、进人民检察院,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行动,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对接,确保适合人民调解的信访案件实现“第一年有变化,信访总量下降”。不断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
4.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和信息核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奖惩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信息核对.信息共享,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促进“三无”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带头示范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狠抓纪律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6.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全县重点工作。用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团结一心、勇于担当、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洱源、法治洱源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度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体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度司法部门财务总收入107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88.4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6万元,增长11.48%。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批复我局基本支出818.41万元,较上年增加141.55万元,增幅20.91%。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2)截止2020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2.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255.37万元,较上年减少30.95万元,减少10.81%。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司法局“七五”普法保障经费、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资金减少;(2)公证处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3.78万元,其中:司法局本年收入647.54万元,上年结转181.64万元;公证处本年收入37.82万元,上年结转206.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3.78万元(本级财力1073.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0.6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洱源县司法局预算总支出1073.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41万元(司法局668.83万元,公证处14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5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55.37万元(司法局160.37万元,公证处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5万元,主要原是司法局2020年度县级预算项目经费减少,公证处项目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总支出1073.78万元(含上年结转),具体如下;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519.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运行的支出;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64.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业务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七五”普法及其他普法宣传业务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204060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公证管理业务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律师公证管理各项工作支出;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业务支出18.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业务支出;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业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业务支出67.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业务装备及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总支出1073.78万元(含上年结转),具体如下: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支出13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2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1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支出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何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1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5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30202商品何服务支出-印刷费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30205商品何服务支出-水费支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商品何服务支出-电费支出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商品何服务支出-邮电费支出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302011商品何服务支出-差旅费支出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53万元);
302015商品何服务支出-会议费支出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302016商品何服务支出-培训费支出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02017商品何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1.67万元);
302026商品何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302027商品何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02028商品何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支出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31商品何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302039商品何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302099商品何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支出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31007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31099资本性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20年度司法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07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6万元,增长11.48%。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批复我局基本支出818.41万元,较上年增加141.55万元,增幅20.91%。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2018年7月1号起开始执行的全国政策性增资提标,造成增量。(2)截止2020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255.37万元,较上年减少30.95万元,减少10.81%。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司法局“七五”普法保障经费、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资金减少;(2)公证处项目资金减少。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万元,较上年减少2.53万元,下降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7.8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5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29.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29.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局涉及4个项目绩效,共计10万元。分别是:
(一)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着力抓好预防、排查和调处各项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七五”普法保障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的目标要求,立足全面实施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洱源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通过深入宣传宪法,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力争达到“一个成熟.两个提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法律援助经费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四)社区矫正经费3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切实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20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40万元,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03万元增加5.37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为:2020年较2019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增加,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无预算重点项目领域财政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