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技术政策和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
6.负责规划建设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经费的管理。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数字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
11.统筹全县城乡区域内专项规划(含重大项目选址)的编制、实施。
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列级、审查、报批工作。
13.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建设的违法行为。
14.组织人民防空、城市防洪等战时防空袭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等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种植管护及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县城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许可证。(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审验。(8)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9)施工企业准入登记。(10)州级权限内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4)建设工程招标备案。(1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设置12个职能股室,主要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洱源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供排水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如下:
1.美丽县城建设。紧扣“干净、宜居、特色”总目标,着力创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截至目前,完成了“美丽县城”实施方案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州级评审,并梳理项目,对部分项目进行谋划储备,申报中央资金及债券资金,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
(1)推进市政道路建设。积极推进县城市政道路建设,完善市政道路配套设施,加快实施纬五路西段、纬四路、纬二路连接线(文碧路北段)等项目建设,其中纬五路西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约2000万元、纬四路工程完成投资约为2000万元、纬二路连接线(文碧路北段)完成投资1800万元,目前项目有序推进中。
(2)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城镇公厕、镇区公厕建设与改造提升,截至目前,按照“三无三有”标准完成21座城市公厕提升改造工作,按照“四净三无两通一明”管理标准,完成35座乡镇镇区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其中,年内继续实施6座城镇公厕建设(含2019年任务2座)中,目前2座公厕已完成建设待验收,另外4座公厕正在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40万元,年内可以完成建设。
(3)推进重点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洱源县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场区设备安装及附属工程、城区配水管网建设,完成投资约5500万元,预计6月进行生产调试。推进洱源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作,其中洱源县城老城区雨水收集排放项目、洱源县城地热水排放工程等2个子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目前已开工建设。实施建设洱源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2020年完成投资 约240万元,配置吸烟亭等文明吸烟设施196个;2021年计划投资209万元,配置吸烟亭等文明吸烟设施250个,目前项目即将进行招投标工作。
(4)推进县城环境提升。一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继续实施洱源县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场化运营,规范管理洱源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1-4月共处理垃圾11598.64吨,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运营相关工作,1-4月共处理餐厨垃圾473吨。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做好消毒杀菌、废弃口罩收集工作,目前累计收集约60000只,并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二是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治理市容环境乱象,严肃查处违法占道、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城镇的“脏、乱、差”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宜业、宜居良好环境,提升城市服务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三是巩固创园成果。进一步巩固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大增绿补绿力度,截至目前,共建成各类绿地183.43公顷,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4平方米,创建省级园林单位36家、园林小区4家。
同时,目前正在积极组建工作机构及人员队伍,力争5月底成立洱源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指挥部,力争6月底前完成洱源县“美丽县城”项目建设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工作,年内全面推动各项目建设。
2.住房保障工程
(1)棚户区改造。截至当前,2017年棚改任务1164户已全面开工,部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1255户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开工,基本建成977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开工3个并完成2个项目建设,22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2019年600户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开工,基本建成302户,17个小区住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棚改建设任务。
(2)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管理。2008-2015年我县共新建保障性住房3810套,已分配入住3198套。其中,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1032套,目前730套已建成并已部分投入使用,其余302套待验收。力争年内完成分配入住率95%以上。
(3)老旧小区改造。洱源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户数为72户,主要实施3个小区房屋主体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1个小区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6月底3个小区将全面开工建设,力争10月底前完成建设。洱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户数为69户,主要实施5个小区房屋主体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目前,正在组织5个小区施工图设计,6月底将组织5个小区招投标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4)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按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住房安全大排查、挂牌作战、县级联合验收检查等工作,通过实施危房清零及人居环境提升等措施,多举措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大力推进了住房安全保障工作。5月底前督促各镇乡完成280户动态新增危房和人居环境提升户的清零工作,完成“两牌”贴挂工作,基本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档案台账规范完善工作,启动原危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完善档案台账,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信息系统数据查缺补漏,基本完成原危旧房拆除工作,并做好高质量迎接国家普查准备各项工作。
3.行业监管服务
(1)做好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指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已应复尽复。
(2)加强人民防空管理。审批人防易地建设项目6个,面积10478.22平方米,收取易地建设费73347.54元 ,做到应收尽收;编制完成《洱源县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完成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年内将组织开展2021年 “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和防空袭演练工作。
(3)规范房地产业管理。目前,我县有 “书香门第”、“御景华府”等7个在建房地产项目,其中,洱源碧桂园项目已完成一期封顶,力争年内加快推进二期建设,顺泰城市广场项目商业综合体主体建设完工,力争商业体在年内开业试运营,书香门第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在进行二期建设,力争年内完成。
(4)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多次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一季度双随机检查工作,召开了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暨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与各建筑企业等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建设领域安全平稳发展。
(5)加强污水处理管理。由洱源县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每月不定期对我县洱海流域6镇乡辖区内的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124座村落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我局全年财务收入为372.14万元,2021年我局的财务收入为349.29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2.85万元,财务收入减少6.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保障经费减少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县城建成区面积增加,导致县城路灯增加,县级保障的项目投入较2020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9.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9.2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9.29万元(本级财力349.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我局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72.14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2.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保障经费减少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县城建成区面积增加,导致县城路灯增加,县级保障的项目投入较2020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万元。
210款卫生健康支出19.22万元。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62.37万元。
212款城乡社区支出246.75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9.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9万元,与上年较上年同比减少32.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人员保障经费减少和公用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80万元,与上年对比县级项目投入增加10万元,增幅较上年增长14%。主要原因分析:县城建成区面积增加,导致县城路灯增加,县级保障的项目投入较2020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9.2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5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85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37万元。
2110302水体支出62.37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66.75万元。
2120399其他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支出8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29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25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5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77.2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10资本性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局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局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批复我局基本支出269.29万元,较上年减少32.85万元,减少10.87%。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截至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但人员减少,导致减量。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0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批复我局项目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4%。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财政给我局批复的实施的项目是洱源县城路灯托管经费,2021年县级投入较2020年有所增加,原因是:一是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2021年我县建成区面积比2020年有所增加,新建市政道路1条,改建道路4条;二是道路建设配套的路灯较2020年有所增加,导致县级投入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27万元,下降4.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5万元,较上年减少0.37万元,下降8.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6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必须在支出成本上严格控制,所以公务接待有所下降;二是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避免无函、通知产生接待,所以接待费用逐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5.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编制使用的公务用车年限较长,车辆燃修费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洱源县城路灯电费是由云南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洱源县城城市道路现有照明系统进行改造,洱源县人民政府将2013年至2024年路灯的管理、经营权交由云南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洱源县负责940套灯杆,1163盏照明灯,每年支付的电费和利润分成共计60万元,合同内新加部分的照明光源,以每盏每年500元另行计算,2021年所需电费约为80万元。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县城路灯电费项目的实施,是确保整个洱源县城公共照明系统,实施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该项目的实施是根据2012年4月22日第11期政府会议纪要《洱源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的决定。
1.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路灯电费的拨付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每年6月30日前,县住建局验收拨付50%的电费,余款于12月底拨付。这样既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有效安排,又确保了县城亮化成果的巩固。县住建局对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保证项目以小投入产生大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安排由财政授权支付给我局,我局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途径合理的下达给实施单位,不截留、不挤占,专户核算。资金的拨款分两次进行,上下半年各一次,必须通过甲方对项目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拨款。
3.产生的效益情况。通过对县城路灯的改造,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确保县城所有路灯照明正常,整个城市的公共照明系统实现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办公费全年预算为3.24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14万元,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补贴)11.7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55万元,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43万元,减少2.88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为:2021年较2020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减少,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洱源县城市更新工作
2.洱源县2018年、2019年、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3.洱源县“美丽县城”建设
二、立项依据
1.洱源县城市更新工作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大理州城市体检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的。
2.洱源县2018年、2019年、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结合年度实施方案和可研报告的内容实施的民生项目。
3.洱源县“美丽县城”建设是根据《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按照补短板、抓提升、突亮点的原则实施的。
三、项目实施单位
2021年我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共实施三个重大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洱源县城市更新工作是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新型城镇化全过程,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方式,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群众生活品质、生态环境品质,使城市体检真正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个方面内容,按照“指标体系、数据获取、分析评估、对策分析、政策制定”的城市体检思路,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找出城市发展的弱项、短板,提出相应“城市病”治理的对策建议,建立“十四五”城市更新项目库,分年度分片区进行项目实施。
2.洱源县2018年、2019年、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洱源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数1255户,投资2.97亿元,分布在茈碧湖镇、右所镇、凤羽镇;洱源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数600户,投资4.18亿元,分布在茈碧湖镇;洱源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数865户,投资4.58亿元,分布在茈碧湖镇。
3.洱源县“美丽县城”建设。我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42个,涉及路网建设、风貌提升、城市公园、主题街区等10个方面,投资概算7亿元。2020年12月18日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目前,已启动宁新路、文碧路、双拥路3条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小型市政维修工程、温泉五路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概算200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洱源县城市更新工作主要实施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县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综合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风貌特色更加突出,产城进一步融合,显现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云南特点的城市之美。
2.洱源县2018年、2019年、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洱源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改造基本建成1275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4个项目,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有4个项目,正在收尾的有3个项目,正在施工的有7个项目。
洱源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改造基本建成540户;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7个项目,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有14个项目,正在施工的有4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的9个。
洱源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社会稳定评估把报告编制。
3.洱源县“美丽县城”建设。主要是对县城道路地下给水、排污、排水管网改造,强、弱电线路规整入地,道路两侧行道树木修剪、替换,机动车道铣刨罩面,人行道铺装更新等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主要依靠中央、省、州补助为主,县级投入地方配套资金的形式。资金的下达时根据上报的任务数和上级补助的标准执行。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县级下达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的目标任务确定,分阶段、分时效逐步有序开展,确保在2021年年度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考核。
八、项目实施成效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中提升城市美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城市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推进“生态洱源、绿色洱源、畅通洱源、美丽洱源、幸福洱源、活力洱源、平安洱源”的规划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产城融合水平、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洱源县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是改善棚户区内群众住房条件、完善生活基础配套设施,是洱源县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洱源县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保障,项目建设能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能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洱源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是通过对宁新路等几条道路地下给水、排污、排水管网改造,强、弱电线路规整入地,两侧行道树木修剪、替换,机动车道铣刨罩面,人行道铺装更新等建设,极大地改善城区道路风貌,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