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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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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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纪委与洱源县监委以下简称洱源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州纪委州监委和中共洱源县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共洱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设在中共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正科级。

洱源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镇乡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是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乡纪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二是承担省州党委巡视巡察有关工作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三是负责向州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四是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六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七是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巡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八是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九是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十是负责县委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十一是完成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纪委监委13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研究室牌子)、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设在县纪委,共6个机构,分别是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聚焦省州县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继续把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引向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具体实践。二是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强化政治监督。把监督执纪执法与洱源高质量绿色发展内在要求贯通融合起来,聚焦努力建设温泉康旅胜地、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基地战略目标,聚焦重要产业发展、重大规划布局、重点项目实施,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进一步找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突破点。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态化开展洱海源头保护治理项目化监督,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巡视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向应急监督快速衔接转换机制。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坚持监督执纪问责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立场、品质、能力、意志常态化开展对照检视,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做实做细做准政治生态分析工作,不断完善政治监督可检视、促治理的基本方法,推动政治监督更加具体、更有成效。

2、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七个有之”问题始终利剑高悬。紧盯“十四五”时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加大力度整治各种风险隐患中隐藏的腐败问题,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全力消除阻碍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腐败毒瘤。巩固政法、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持续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加快领域性政治生态修复净化。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把好年轻干部教育关、监督关。二是着力提升审查调查质效。牢固树立“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外界质疑”的铁案标准,加强审查调查力量调度整合,常态化开展案件复盘辨析和质量评查,不断提高自办案件“含金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严格处置方式和办理时限。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防疫和办案两条“安全底线”。三是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系统化推进审查调查工作,推动调查、处理、教育、整改、建制有机统一,在案件查办中主动发现监督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深入剖析李金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跟踪、反馈等机制。围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通过印发典型案例剖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和感染力。四是纵深推进“清廉洱源”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同步深化“清廉洱源”各单元建设。挖掘和激活利用不同地区、民族、行业、领域廉洁文化资源,分类打造“清廉单元示范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树立反腐倡廉的鲜明导向,切实纠正服务企业中落实不到位、兑现不及时、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既严肃查处行贿问题,又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3、坚守人民情怀,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是以严格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坚持脱贫不脱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切实纠治全面脱贫后松劲歇脚、等待观望的错误思想。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二是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整治安全生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违背新发展理念,盲目举债“铺摊子”行为。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不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健全线索管理、深挖彻查、以案促改、监督防范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为契机,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严防反弹回潮、松劲懈怠、疲劳厌战等不良倾向。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厉行勤俭节约。

4、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作为提升监督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推动“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效破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精准适用每一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实践力度、运用广度、宣传深度,实现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加大谈话函询抽查复核力度,坚决纠治“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现象。二是推动“四项监督”融会贯通。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围绕政治监督、作风建设、审查调查、以案促改,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促进监督更好融入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创新监督表达方式和展现形式,深化运用“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有效监督方法,在加强近距离、可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加强与相关专业部门的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实现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相融合。围绕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目标,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三是深化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系统谋划好年度巡察任务,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换届纪律等重点内容深化政治巡察。积极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探索推进村级分类巡察。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监督,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一是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品格,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首要课题、终身课题,带头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践行“五个作表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完整、准确、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二是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教、学、练、战一体化培养链条。深化分层级分领域全员培训,督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核心业务能力。巩固“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成果,持之以恒补短板、强弱项,促改革、提质效。三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时代、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组织,以“恨铁不成钢”的忧患意识,推进“把铁变成钢”的实践锻造。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在政治要求、执纪执法、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方面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管住“治权之权”。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律严查重处,以钢规铁纪锻造过硬铁军。把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9.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0.45万元对比,增加258.6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1)截至2022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2022年较2021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造成增量;(3)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4)案件查处工作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9.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9.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0.45万元对比,增加258.6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1)截至2022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2022年较2021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造成增量;(3)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4)案件查处工作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9.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05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485.45万元对比,增加243.6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1)截至2022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2022年较2021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造成增量;(3)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项目支出190.0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75.00万元对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案件查处工作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9.0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33.9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纪检、监察方面的行政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83.97万元;二是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支出50.00万元。

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处工作经费支出。

20111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05万元,项目支出190.0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55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34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83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2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6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0万元,项目支出190.00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0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1729.05万元,较上年增加243.60万元,增长16%。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截至2022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2022年较2021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增加1人,造成增量;(3)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19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9%。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我部门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案件查处工作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增量。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纪委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纪委监委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4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0次,共计接待2200人次。

我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我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中心工作,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及时解决2022年纪委监委日常运转、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洱源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

3、保障县委巡察办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洱源县纪委监委专项工作经费,共计190.00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2022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总额5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2022年度案件查处工作经费,总额9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达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通过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目标。

3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总额20.00万元,绩效目标是: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支出,根据洱源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实施办法》,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协助和督促同级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年度主要任务分解、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完成对全县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42022年度巡察工作经费,总额3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县委巡察办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1.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2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1.49万元,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86万元增加9.63万元,增长6%,变化主要原因为:12022年较2021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有所增加,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2)我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案件查办力度,相关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15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3.66万元,固定资产389.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2.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我部门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0111906417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