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000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二十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负责建设行业科研、科技推广应用,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审定、颁布和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测绘的监督管理。
5.负责制定全县规划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技术政策和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
6.负责规划建设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经费的管理。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城镇和乡村建设的责任。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数字城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等监管责任。
11.统筹全县城乡区域内专项规划(含重大项目选址)的编制、实施。
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列级、审查、报批工作。
13.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违反城乡规划编制、建设的违法行为。
14.组织人民防空、城市防洪等战时防空袭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15.组织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等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种植管护及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负责县城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和管理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行政审批事项:(1)市政公用运营企业经营许可。(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许可证。(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审验。(8)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9)施工企业准入登记。(10)州级权限内房屋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1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4)建设工程招标备案。(1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局机关设置12个职能股室,主要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洱源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供排水建设管理股、综合执法股、公用事业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所属单位有6家:
1.行政单位0个;
2.事业单位6个,具体是: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洱源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洱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洱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洱源县房地产管理所、洱源县截污治污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结合“十四五”规划,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方面,统筹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县城、美丽县城“四城”联创,加快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清单,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2.着力提升城市风貌。依托本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入挖掘本地文化历史、民族特色、风俗人情,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形成健康、养生、休闲、娱乐等温泉康养特色县城,不断提升县城品位。
3.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提升城镇住房保障能力。
4.推动两大产业转型发展。一是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推动建筑业壮大发展。
5.加快垃圾分类实施进程。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划分,加快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不断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2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31辆。实有车辆超编的原因为:根据洱住建字发﹝2018﹞21文号,用项目资金购买的环卫特殊作业车辆划拨环卫站10辆,实有车辆中(含非机动电瓶车3辆)9辆车未上牌(3辆属超标车辆,未落户)。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2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9.58万元,政府性基金50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97.9万元,增长356.0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保险缴费增加;二是2023年债券还本50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29.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29.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9.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97.9万元,增长356.0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保险缴费增加;二是2023年债券还本50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29.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58万元,增加21.4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5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6.5万元,增长1517.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污水处理费收集工作经费和专项债券还本。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29.5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5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54.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193.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管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78.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下属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44.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园林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310433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02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58万元,项目支出5411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7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5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23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4万元,项目支出391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32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万元,项目支出311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1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10资本性支出5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20万元)。
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2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事项补助项目共1个,金额共计502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310433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02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1118.58万元,较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1.95%。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2023年人员增加,工资增加,保险缴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5411万元,较上年增加5076.5万元,增长1517.64%。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2023年债券还本50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万元,较上年增加4.77万元,增长260.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7万元,较上年增加4.77万元,增长9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8次,共计接待401人次。
增加原因:2023年我县开展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绿美城市建设项目等工作,公务接待费用将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结合“十四五”规划,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方面,统筹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县城、美丽县城“四城”联创,加快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城市更新项目清单,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2.着力提升城市风貌。依托本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入挖掘本地文化历史、民族特色、风俗人情,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形成健康、养生、休闲、娱乐等温泉康养特色县城,不断提升县城品位。
3.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提升城镇住房保障能力。
4.推动两大产业转型发展。一是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推动建筑业壮大发展。
5.加快垃圾分类实施进程。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划分,加快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不断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县城路灯电费项目的实施,是确保整个洱源县城公共照明系统,实施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该项目的实施是根据2012年4月22日第11期政府会议纪要《洱源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纪要》的决定。
1.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根据路灯电费的拨付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每年6月30日前,经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拨付50%的电费,余款于12月底拨付。这样即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有效安排,又确保了县城亮化成果的巩固。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洪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作用,保证项目以小投入产生大效益。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安排由财政授权支付给我局,我局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途径合理的下达给实施单位,不截留、不挤占,专户核算。资金的拨款分两次进行,上下半年各一次,必须通过甲方对项目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拨款。
3.产生的效益情况。通过对县城路灯的改造,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标,确保县城所有路灯照明正常,整个城市的公共照明系统实现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我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74万元,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53万元增加5.21万元,增长12.55%,变化主要原因为:2023年较2022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增加,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936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35.19万元,固定资产494.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1.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3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6.7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5.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2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部门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30005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