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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二十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林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 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洱源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所属机关(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及执法监督股、生态保护修复及种苗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管理股。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一是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设立县级林长15名,其中总林长2名,林长10名;总督察长1名,副总督察长2名;乡镇级林长110名;村级林长422名。划分县级林长责任区15个、乡级责任区110个、村级责任区422个。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县级总林长发布《关于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研究制定《洱源县林长制县级会议(试行)》等六项制度,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1次、部门协作会议1次、业务培训会议1次。三是创新机制,制定出台《洱源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和《洱源县“林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工作机制,保障林长制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四是实行森林资源源头化网格管理。完成全县林长制责任区上图落地,划定网格区516个,设置护林员509名,推广使用林长通 APP,加快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做到巡林有痕,科学记录。五是开展县级林长巡林,县级林长共巡林46次,其中,总林长巡林6次,其他县级林长巡林40次。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定期不定期督察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切实推进各级林长巡林、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工作落实。六是抓好林长制宣传。积极争取林长制工作经费60万元,制定印发《洱源县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制作安装县乡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共105块,悬挂林长制宣传标语60余条,开展宣传活动次数5次,印发宣传资料数量1100份。
2.加强涉林审批服务。一是加强林地项目审批。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提前介入项目选址踏勘阶段,做好选址建议、方案优化、咨询答疑、组件资料准备等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业主需要全程做好跟踪服务,切实保障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截至目前受理林地征收占用项目53件,其中: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41件(11件永久占用林地项目,26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4件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件临时占用林地延期许可;已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中10件,县级材料组件中2件。已审批面积中,永久占用林地面积168.3232公顷、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48.911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127.0186公顷。二是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2022年核发木材许可证306份,采伐林木蓄积4231.5立方米。三是严格林木审批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依法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户(其中延续3户,新办3户)。加强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依法注销14户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户。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开展林草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累计检验用于退耕还林等项目补植补造苗木7.7万株,加强执法宣传,合计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完成2020年公益林营建设封山育林0.5万亩。实施洱源县2021年度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人工造林0.25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推进洱海流域洱源县2021年度森林洱源建设国土绿化项目0.3万亩建设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97810株。二是持续推进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图斑核查、案件办理、督促整改及普法宣传、项目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目前整改到位率达95%以上。及时兑付2022年林农公益林补助958.86万元,实施95.89万亩的公益林补偿(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4.4万亩、省级公益林61.49万亩)。完成了“洱源县公益林优化工作”数据调整工作,矢量数据已上报,省级公益林正在检查中。三是稳步推进林产业重点工作。完成《提升打造新老永安江和罗时江河岸岸线绿廊绿化项目》方案编制。配合完成洱源植物园命名仪式暨洱源县“县树、县花”评选和洱源县2022年30株古梅树果权拍卖活动。加强对弥苴河古树群保护,补充挂牌134块。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编制了《洱源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完成2022年核桃产量产值调查工作。四是不断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成洱源县2021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重建改造建设项目、洱源县2021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加固改造建设项目建设。申报建设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重建改造建设项目(罗坪山林管所35管护站)、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用房加固改造建设项目(罗坪山林管所33管护站)、洱源县2022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新建建设项目(赶羊涧林管所老所管护站),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继续选聘373名生态护林员、聘请天保护林员249人实施森林管护面积246.6414万亩。五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2022年10月31日,共完成发放林权证9127本,发证面积214.84万亩,确权20017宗林地。六是积极推进湿地建设。实施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其中茈碧湖入湖口湿地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东湖库塘湿地和罗时江生态隔离带等工程已全面进场施工,湿地管护调度中心和生态监测中心两个管理专项已开始启动。
4.扎实推进灾害防控。全县自上而下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森林防火期内,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乔后镇丰乐村上西坡3·15森林火灾1次,过火面积88.75公顷,受害面积22.71公顷,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往处置,通过各方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及时扑灭火灾,未造成较大影响。县林草局与九乡镇林业组、国有林场管理局共签订森林防火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10份,发放户主通知书5万份,宣传提袋1万个、巡山马甲720件,在重点防火区域、田间路边、旅游景点等修整刷新固定标牌42块、插设五彩旗1000面,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1000张,落实监护人946人。共计出动车辆460台次、人员2460人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防灾减灾大宣教,扎实开展“无火清明”、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高火险期对全县林区实行封山管理,对苍山云弄峰、罗坪山、马鞍山(马耳山)等重点保护对象采取特别防火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游客树牢防火理念。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发生1.49万亩,实施无害化防治1.49万亩。实施调查监测林地面积37.29万亩。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1.6万亩。对调出县外的2.79万株苗木、86.48m³木材及松塔46.5吨、树皮5080袋进行了调运检疫,调运检疫率达到100%。加强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为开展防控决策提供依据。
5.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增强。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完成了洱源县5个州级自然保护区(洱源罗坪鸟吊山、西罗坪山、黑虎山、茈碧湖、海西海)的《科学考察报告》及《总体规划2020-2029》编制,已通过州级审查并得到州政府批复同意。《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县、州级专家评审,现已通过州常务会审查,正上报省级审查,设立县湿地管理中心为洱源县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二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按时限完成洱源县8个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并设立临时界桩2967个,勘界成果报告通过州级评审,现经修改完善,待省级审查。三是开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洱源县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省级初审,并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本年度内保护地新增疑似图斑核查、核实工作。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食用,受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143起,开展野生动物活体救助19次26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3只、“三有”动物3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21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
1.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增加的预算项目分别为:乡镇森林防火经费14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经费2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30万元)。
2.截至2023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核定的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6.21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增加的预算项目分别为:乡镇森林防火经费14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经费2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30万元),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2.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正常晋升工资增加;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99.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万元,增长178.02%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增加的预算项目分别为:乡镇森林防火经费14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经费2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30万元),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2.3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21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434.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9.9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办公、宣传、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乡镇森林防火、车辆运行维修费及森林防火期的支出。
213080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火灾保险补偿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9.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3万元,项目支出99.95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77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09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3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1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0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8万元)。
30103奖金支出4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9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4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8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4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1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3万元,项目支出99.95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万元,项目支出54.95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
30226劳务费支出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单位基本支出832.43万元,较上年增加2.21万元,增长0.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截至2023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单位项目支出99.95万元,较上年增加64万元,增长178.02%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项目增加(增加的预算项目分别为:乡镇森林防火经费14万元、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经费2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30万元),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9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我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9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47人次。我单位2023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9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工资福利支出方面:加强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工资晋升、工资审批程序等管理,确保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正确,加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申报管理等工作;
2.商品服务支出方面:加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培训费支出管理;
3.2023年度林火预防和扑救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目标任务,确保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伤亡事故。通过公益林补偿及管护,公众生态意识不断提高,非木质林产品开发与利用等增加了社会就业途径、提高了农民收入,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优化了经济结构,公益林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社会效益。
4.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聘请了林区社会249名管护员和373名生态护林员,林区农民通过参加天保管护工作取得了劳务报酬,加快了林农增收致富步伐。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员满意度达100%。完成实施洱源县2021年度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人工造林0.25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推进洱海流域洱源县2021年度森林洱源建设国土绿化项目0.3万亩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图斑核查、案件办理、督促整改及普法宣传、项目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按时兑付2023年林农公益林补助958.86万元,实施95.89万亩的公益林补偿(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4.4万亩、省级公益林61.49万亩)。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按时完成2023年核桃产量产值调查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2023年“三三制”配套防火经费项目的总体目标是2023年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宣传培训、巡查巡护工作确保我县2023年度林火预防和扑救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目标任务,确保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伤亡事故。通过对公益林的严格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一级指标是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是火灾当日扑灭率、保护森林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2023农业保险保费(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项目的总体目标是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抗森林火灾风险能力,保护国土生态安全,在发生森林火灾后能及时对受损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切实保护和修复森林资源,维护林农利益。一级指标是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是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受灾森林恢复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3.乡镇森林防火经费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目标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目标3: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2023年度林火预防和扑救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目标任务,确保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伤亡事故。一级指标是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是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受灾森林恢复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4.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专项资金通过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全省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全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一级指标是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是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受灾森林恢复率、森林火灾受害率。
5.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经费保障林业和草原局正常运行,保证林业处罚案件正常开展。一级指标是产出指标、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是保证林业处罚案件正常运行和开展、2023年预计处罚50起,累计罚没款75万元群众满意度。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91万元,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0.93万元,增长3.1%,变化主要原因为:2023年较2022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有所增加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3323.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2.12万元,固定资产226.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14.17万元,无形资产0.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0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单位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