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p99095900/2023-00407
  • 发文机关:洱源县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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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二十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纪委与洱源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州纪委监委和中共洱源县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共洱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设在中共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正科级。

洱源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镇乡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对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是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乡纪委、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强化政治巡察指导,创新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式方法。二是承担省州党委巡视巡察有关工作的协调配合、服务保障、整改落实、信息处理等工作。三是负责向州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四是负责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察干部的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六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县委巡察组的考核评价工作。七是负责对巡察工作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巡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八是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九是负责巡察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十是负责县委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十一是完成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部门共设置3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研究室牌子)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和“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定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根本政治方向,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见效。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在工作中深化学习,在学习中促进工作,切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成效上。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理论武装与常态化学习教育相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的系统认识和贯通领悟,善于在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明确方位,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答好“政治灵魂之问”,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的二十大有部署,洱源见行动”。把“首先从政治上看”作为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惩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三是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全面深刻汲取李金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协助县委抓实以案促改各项工作,集中解决在管党治党、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疏浚干部队伍源头,促进洱源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四是在服务大局中彰显纪检监察担当。围绕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安排的十个方面重点工作抓好监督检查,深化运用跟进监督、线索移送、联动办案、以案促改、激励担当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发展的举措路径。找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以项目化监督为牵引,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理念、思路、机制创新,为推进绿美行动建设保驾护航。

促进各类监督融会贯通,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切实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推进“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保证党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支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同级监督,形成既抓本级、又抓下级的工作格局。二是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着眼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探索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工作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制度机制,增强派驻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好监察官法及配套制度的贯彻实施,紧跟上级步伐稳妥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三是切实提升四项监督全覆盖成效。夯实专责监督“基本盘”,积极探索以“组”“地”为主做强日常监督的有效路径,在巡察间歇期合理统筹巡察机构力量参与监督检查,推进“室组巡地”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推进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积极探索审计、财政、统计部门专业力量深度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政治巡察的有效做法。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四是持续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重点发现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着力纠正政治偏差,有效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协调协作,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整改六项工作机制,加大“回头看”力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抓好成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强化州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方向,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应对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的“关键少数”强化惩治,深挖彻查背后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的利益关系,确保严管严治震慑常在,管党治党后墙坚固。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隐性腐败、新型腐败的查处力度,切断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通道。深化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少数人牟利的工具。二是推动审查调查提质增效。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流程、全要素、全过程监督管理,健全从问题线索交办处置,到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再到办案安全风险防控的闭环监管模式。巩固“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成果,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力量调度整合,不断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规范全县“走读式”谈话室管理使用各个环节,高效统筹用好现有谈话室资源,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管理更规范、保障更有力、办案更安全。三是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聚焦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加强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斩断“前腐后继”的代际传递。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四是做深做实审查调查“通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抓好“一案一整改”,推动重点领域开展行业性专项促改。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查找问题易发多发的岗位环节、监管漏洞、制度短板,为加强监督、完善机制提供指引。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操作性和约束力,形成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回访监督的工作闭环。用好被查处干部“活教材”,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深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讲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洱源故事。

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一是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认真执行省、州纪委监委在新的起点上加强作风建设、风腐一体治理的有关指引,专项治理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不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准确把握纠治“四风”问题的行业特征、阶段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特权现象、酒后违纪违法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靶向治理以讲课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和虚假公函、“一函多餐”、在隐蔽场所吃喝、电子红包、快递物流“隔空送礼”等隐形变异新表现。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完善制度、边强化教育,提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水平和能力,增强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向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回归,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二是持续深化“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总体战略部署和纵深推进意见,将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通过抓党风树形象、抓政风提效能、抓行风强服务、抓民风扬正气,构建涵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制约、干部管理监督、清廉文化培育、清廉单元创建的工作矩阵。总结推广“清廉大理”建设洱源实践系列行动创新做法、典型经验,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巩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应用成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拓展监督渠道,以信息化助力监督向基层延伸。三是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精准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坚决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蝇贪”,驰而不息纠治不动产登记、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纵深推进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做好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织牢织密群众监督网,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哨”。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扎实开展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牢记“三个务必”,贯通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与高质量发展目标,促进理念思维、工作方式、能力素质更加适应新征程新要求。落实延伸考察、政治家访等制度措施,优化完善干部选育用管一体化培养链条,确保优进优出、人岗相适。抓好机关党的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照、健康上关爱,激励保障干部担当尽责。二是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执纪执法新要求,扎实组织全员培训,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国法和业务知识测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策略、有效开展监督、精准执纪执法能力。坚持“抽强人、干硬活”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参与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以干代训、以案实训、淬炼成型的“熔炉”平台作用。建立可量化、可执行、可评估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体系,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促进状态提振、工作提神、落实提速、效果提质。三是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十二争当、十二严禁、十二不准”日常行为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机关政治亚文化。紧盯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的人和事,紧盯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的监督,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1.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9.05万元对比,减少87.21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12023年较2022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相应减少;(2根据《大理州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基础绩效奖按照实际所任职务执行,故相应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1.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9.05万元对比,减少87.21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12023年较2022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相应减少;(2根据《大理州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基础绩效奖按照实际所任职务执行,故相应调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1.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8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729.05万元对比,减少93.21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12023年较2022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相应减少;(2根据《大理州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基础绩效奖按照实际所任职务执行,故相应调减;项目支出196.0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90.00万元对比,增加6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常委工作经费项目,造成增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31.8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29.1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纪检、监察方面的行政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73.18万元;二是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支出50.00万元;三是常委工作经费支出6.00万元

2011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处工作经费支出。

20111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巡视工作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3.9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84万元,项目支出196.00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46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38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55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1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8万元,项目支出171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11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2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

30215会议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8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310资本性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1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3.6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1635.84万元,较上年减少93.21万元,下降5.39%。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2023年较2022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相应减少;(2)根据《大理州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基础绩效奖按照实际所任职务执行,故相应调减。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3.16%。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新增了常委工作经费,造成增量。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6次,共计接待850人次。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州纪委全会、县委全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一是始终坚持“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二是始终坚持党内监督,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三是始终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精准监督执纪;四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利剑作用;五是始终坚持自身建设,进一步从严锻造队伍。六是始终坚持严防死守,进一步整治基层“四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项工作经费,共计190.00万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总额50.00万元,绩效目标是: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案件查处工作经费,总额9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处分,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达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通过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目标。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总额20.00万元,绩效目标是: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支出,根据洱源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实施办法》,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协助和督促同级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年度主要任务分解、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完成对全县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4.巡察工作经费,总额3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县委巡察办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社会风气好转,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5.县委常委工作经费,总额6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县委常委领导调研工作顺利开展,为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以正风肃纪反腐的优异成绩为实现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安排17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3年我机关部门运行经费预算170.78万元,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1.49万元减少0.71万元,下降0.41%,变化主要原因为:2023年较2022年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均有所减少,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资产总额1754.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6.26万元,固定资产396.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2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8.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部分 中国共产党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我部门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93001722200111

附件:中共洱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