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111X/2024-00040
  • 发文机关: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5   浏览次数: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300000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林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 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指导洱源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5.有关职责分工。与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所属机关(全额供给行政单位)设置6内设机构括: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及执法监督股、生态保护修复及种苗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及湿地管理股。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林长制”变“林长治”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持续推深做细林长制。始终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和执行力,持续推深做细林长制,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持续抓牢抓实重点工作落实。对表对标,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采取林长巡林、情况通报、实地调研督导、跟踪督办等形式强化组织领导和跟踪问效,督促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强化协调争取,加大保障力度。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大请示汇报力度,争取林长办机构编制设置,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谋事、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将各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在本级相关经费中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保障推行林长制正常运转经费需求。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氛围。多形式广泛宣传落实林长制的各项方法措施及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从正反两面大力营造全面推行林长制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全县林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2.持续强化林草资源建设保护。一是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全力推进洱源县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云南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建设项目,洱源县重要河湖库塘湿地保护与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成效。二是加快林产业发展项目后续手续办理,尽快获得省级贷款授信。三是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信息的查询工作,完成2022年、2023年的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资金,及时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做好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1500亩检查验收工作。五是做好2024年度乡村绿化项目200亩建设任务。六是组织完成好年度林、草、湿监测工作和年度更新等工作。

3.切实做好林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把好报件审核前置关口,加强业务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工作衔接,提高报件组件质量,确保项目报件齐全、规范,并及时上报审核,为项目能尽快通过省州审批创造有利条件。主动加强与发改、工信、交通、水务、民政等部门联系,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前期的涉林指导服务,分期分批积极争取林地定额。同时,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提前介入项目选址踏勘,做好咨询答疑、选址建议、方案优化、报件资料准备等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工作。引导业主单位提前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做好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主动到项目实施地点业主单位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林业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要求,高效完成征占用林地申请材料组件申报工作。

4.守好守牢林草发展安全底线。一是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抓好夏季林草火防范,认真谋划好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云南省大理州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做好洱源县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区划与评估工作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百日专项行动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督管理。组成执法队伍定期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巡查巡护,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制定自然保护区巡查巡护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及时予以公告,鼓励公众参与,共同做好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制度建设,研究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对自然保护区内土地和水域等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加强管理,落实用途管制。三是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照国家、省、州要求,按时完成《洱源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调整、审查批复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成果省级审查。尽快完成洱源西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省级批复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明确发展目标,为了我县风景名胜区更好地保护和发展以及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5.持续推进林草建设发展。积极向政府请示将林管所输电线路纳入地方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加大开展珍贵用材林、经济果木林、林下药材种植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等收益见效快的生产发展类扶贫项目,为增强国有林场的经济发展活力。推进在建的国有林区管护房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3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入时没有办理车辆编制,现在车辆未达到报废年限,单位继续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0.18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截止2024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数比2023年增加,人员工资晋档晋级和人员经费增加,造成增量,核定的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2.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2.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0.18万元增长12.89%要原因是:2024年人数比2023年增加6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2.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6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20.18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在职人员增加6人,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99.9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10.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纳

6.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288.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7.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451.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8.2130234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9.9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办公、宣传、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乡镇森林防火、车辆运行维修费及森林防火期支出。

9.213080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火灾保险补偿方面的支出。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47人次我部门2024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有4个,分别是:森林防火“三、三”制项目、乡镇森林防火项目、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森林防火“三、三”制项目25.95万元。

绩效目标:能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少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和扑火伤亡事故。达到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火灾当日扑灭率高于95%,火案查处率在80%以上,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项目2乡镇森林防火项目14万元。

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的投入,目标1使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目标2: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目标3: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项目3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2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全省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形成全省联网、上下联通、信息通畅、反应快捷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全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

项目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10万元。

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的投入能在发生森林火灾后对受损林地进行补植补造,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36万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时在职人员增加6人,因此核定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3656.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2.36万元,固定资产199.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14.18万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1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

二、立项依据

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五、项目实施内容

洱源县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初预算安排25.9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全县森林防火预防、扑救、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的投入,确保全县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达到森林火灾受害率0.9‰,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火案查处率在80%以上,全力遏制扑火伤亡事故发生。

第三部分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62900300111

附件2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508394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