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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及战略措施,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定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服务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服务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服务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4.制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5.编制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合理使用国家和省州下达的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6.制定全县农业教育培训、科技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实施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8.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做好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9.负责农业执法,做好对农资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使我县农业朝着生态农业的方向发展;切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农机安全监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10.组织协调农业部门内部改革,强化服务宗旨;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探索、指导创建为“三农”服务的实体和培养大批经纪人队伍,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政策;拟订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乡镇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技术创新;研究分析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履行农产品加工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农、畜、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配套措施;负责乡镇企业统计等工作。
12.承办洱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农业农村局部门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科技教育和政策法规股、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指导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种植业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和乡镇企业管理股、农田建设和农业投资项目规划管理股、市场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农业生产工作。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围绕稳面积、优结构、提质量,落实科技增粮和防灾减灾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产能。抓好生猪、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42万亩,粮食总产量18万吨。计划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10万亩。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在97.5%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以上。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落实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加快推进洱源县永安江和罗时江(右所区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良田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力争洱源县万头奶牛养殖示范牧场建设项目、大理宏福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运营投产,大理宏福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开工建设。
3.抓好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洱海流域“三禁四推”成果,全面推行绿色化有机种植模式,推广绿色防控面积达100万亩次以上,实施统防统治面积70万亩次以上。依托顺丰公司收集畜禽粪污6万吨以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率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2.7%。
4.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制定出台《洱源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力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动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5.抓好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走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路,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抓好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工作。以把洱源创建成为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基地的发展目标,以梅子、绿色烤烟、中药材、特色花卉、蔬菜和乳业等重点产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新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家、州级2家和县级4家,认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1个、示范企业1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2.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1405.64万元对比增加13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5.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29万元),增长9.75%,原因一是根据县委编委〔2023〕22号文件精神,洱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7人并入,故工资福利支出较2023年增加155.27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返还减少13.29万元,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增加15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经费减少20万元,故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18.2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2.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2.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1405.64万元对比增加136.98万元,增长9.75%。原因一是根据县委编委〔2023〕22号文件精神,洱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7人并入,故工资福利支出较2023年增加155.27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返还减少13.29万元,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增加15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经费减少20万元,故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18.29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2.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2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030.94对比增加155.27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委编委〔2023〕22号文件精神,洱源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7人并入,故工资福利支出较2023年增加;项目支出356.41万元(洱源县动物疫病防控经费30万元,洱源县村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33.12万元,洱源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经费1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种植业县级配套补助资金9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养殖业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8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返还13.2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74.70万元对比减少18.29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返还减少13.29万元,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增加15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经费减少2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1.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大病医保和医疗保险缴费;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6.“2130101行政运行”382.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支出和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返还;
7.“2130104事业运行”510.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支出;
8.“2130108病虫害控制”73.12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9.“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7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种植业县级配套补助、农业保险保费养殖业县级配套补助;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82.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18.03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9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8.91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9.12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9.12万元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为:
1.洱源县动物疫病防控经费30万元,达到协助镇乡畜牧兽医站做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和动物疫情防治工作,确保全县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目标;
2.洱源县村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33.12万元,达到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动物防疫,保障本年度畜牧业生产安全的目标;
3.洱源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经费10万元,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县境内全年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目标。
4. 农业保险保费(种植业)县级配套补助资金90万元,达到运用财政补贴的手段,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种植户,农民合作组织参加保险,增强种植业的抗风险能力的目标。
5. 农业保险保费(养殖业)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80万元,达到以补贴资金为引导,养殖户少量资金投资的筹集资金的方式,鼓励养殖户积极投保参保,做到应保尽保,达到最大限度投保,通过保险运作转移和化解养殖户风险的目标。
6.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返还13.29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54.05万元对比增加10.34万元,增长19.13%,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7人,因此核定的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71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3.76万元,固定资产290.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1.35万元,其中出租资产5339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1.35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洱源县村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员的使用和管理,培养村防疫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3年,原洱源县畜牧兽医局向县财政局报请了《关于请求提高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县级补助标准的请示》,洱牧字〔2013〕51号,并经洱源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全县村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从50元提高到300元并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为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具体实施单位为洱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属源县农业农村局报账制事业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资金规模33.12万元,实施年限为2024年,资金主要用于全县92名村动物防疫员补助,每人300元/月。项目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文下达到镇(乡),经考核后发放。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县92名村动物防疫员补助每人300元/月,经镇(乡)畜牧兽医站考核合格后兑付给村动物防疫员。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度预算安排村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33.12万元,用于全县2024年度村动物防疫员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春秋防疫调查和监测采样数据为依据,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组负责日常监管和资金发放,经考核评估后每半年发放一次。项目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文下达到镇(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年内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全县春秋防疫应免畜禽强制免疫病种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
3.完成上级下达的监测采样任务。
第三部分 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农业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7095508735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2600900111